春雷行動出重拳
為確保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得到保障,2月8日,祿豐法院針對長期不配合執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規避執行的一批被執行人依法採取強制拘留措施,出重拳打擊“老賴”的囂張氣焰,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再掀“春雷行動”高潮!
執行前敦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
被執行人確認筆錄
楊友玲、李文喜、孫榮富、楊金麗、施文用等五名被執行人分別在買賣合同糾紛、共有物分割、民間借貸等執行案件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祿豐法院多次敦促仍拒不履行,決定依法對以上五名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拘留措施。
祿豐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余文乾宣佈拘留決定
宣佈拘留決定後立即執行
再次告誡失信被執行人:
誠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線。祿豐縣人民法院嚴厲敦促所有應當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主動向債權人或者到執行部門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鄭重告誡所有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將會付出更大的經濟、信用及人身自由代價,在社會活動中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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