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建設年”活動中,嫩江縣人民檢察院民行科積極履行監督職能,開展“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專項監督活動”。6月13日上午由嫩江縣檢察院牽頭,組織政府職能部門召開了嫩江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整改情況溝通協調會,縣環保局、公安局、規劃局、水務局等11個單位參加了會議。
為了真正將嫩江縣集中飲用水水源保護問題落實責任,嫩江縣政府出臺了《嫩江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整改方案》,其中明確了嫩江縣一、二級水源保護區內存在的二十項問題以及各政府職能部門的責任劃分。各單位就“方案”中涉及到應該由本單位負責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發言。
會議由嫩江縣檢察院民行科科長魏然主持,他強調:“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和汙染治理,關乎社會公共利益,各有關單位應該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嫩江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目前根據《嫩江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整改方案》,各單位推進此項工作進展不明,甚至有些單位無具體方案,也沒有落實到具體人頭,希望各單位抓緊時間推進此項工作,檢察機關將對各單位推進結果進行監督”。在協調會上,各參會單位表示將全力以赴儘快落實到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並就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整改中需要其它單位協助進行溝通。
飲用水水源保護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的重點監督領域,嫩江縣檢察院將一直關注嫩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進展情況,並對政府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責進行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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