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通報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執行監督挽回國有財產4億多元

廣東檢察通報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執行監督挽回國有財產4億多元

廣東省檢察院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該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近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年均受理民事行政檢察案件6000餘件,提出抗訴約300件,發出檢察建議500餘件。2016年至2017年,廣東省檢察院還聯合該省高級法院開展了集中清理執行案款活動,督促法院清理款項166億餘元,發放93.72億元。

據介紹,2015年1月至今,廣東檢察機關共受理執行監督案件3328件,辦結3121件,向法院提出執行檢察建議1388件,已被採納1171件,採納率約84.4%。

同時,該省檢察機關對在執行案件中可能存在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依職權啟動監督931件,尤其注重對違法執行、賤賣國有財產和怠於執行國有企業債權等情形的監督,經調查核實後發出檢察建議463件,促成挽回國有財產損失4億多元,強化了對國有財產的保護。2016年至2017年,廣東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還聯合開展了集中清理執行案款活動,共同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活動中,共督促法院清理款項166億餘元,發放93.72億元。

下一步,廣東省檢察機關將針對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和行政決定的執行活動開展為期一年半的專項監督。廣東省檢察院還將定期開展全省執行檢察建議的質量評查工作,建立評查情況通報制度,提高檢察建議針對性和說理性,探索在省、市兩級檢察院組建監督協調指揮中心,進一步強化業務指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