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40億詐騙案宣判 「集資大王」劉旭明被判無期

書房文化視點訊:2018年7月9日,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押在靖邊縣看守所近6年,涉案40多億元的集資詐騙犯劉旭明宣判,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劉旭明1983年生於神木縣(市)萬鎮黃石畔村。2011年,劉旭明以其在內蒙阿拉善左旗收購了一巨大煤礦為名,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40億,其中已落實金額16億。受害人達1000多人,1人因此自殺身亡。

2012年11月22日,劉旭明因涉嫌合同詐騙被神木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當日被上網追逃。2013年3月13日被刑拘。神木市公安局兩次立案偵察,榆林市公安局也成立了專案組,奔赴全國各地調查取證。至此,歷時6年之久的神木巨大集資詐騙案終於塵埃落定。據悉,榆林市檢察院對劉旭明的公訴案卷達80多卷。(來源:人民法治)(記者:劉青)

運營人員:張輝MZ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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