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说」武都区纪委监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

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肖红夫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公款吃喝、旅游等问题。

在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武都区期间,发现了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肖红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经查,2013年至2017年肖红夫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期间,个人决定财务支出,不正确履行财务主管职责,财务管理混乱,大金额白条入账。违规组织职工公款旅游、滥发补贴福利、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违规公款接待。肖红夫还安排单位会计借给单位职工培训费,至今未核销,本人借用单位公款至今未归还。肖红夫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

【执纪者说】“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肖红夫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宗旨意识淡薄,组织观念弱化,纪律约束松懈,敬畏意识不强,思想认识偏差,心存侥幸、漠视党纪党规,“惯性”作祟,自作聪明、翻新花样,明知违规却毫不收敛,屡屡触犯纪律红线。肖红夫以办理单位公务为名,违规接待、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没有把思想和行为扭转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来,错误地将为单位和职工“办好事”当做逃避纪律追究的“挡箭牌”,最终受到了党纪政纪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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