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膽子!他倆無證駕駛,還騎摩托車衝撞警察!

好大胆子!他俩无证驾驶,还骑摩托车冲撞警察!

好大胆子!他俩无证驾驶,还骑摩托车冲撞警察!

無證駕駛?

還騎摩托車衝撞警察?

這膽子也忒大了吧!

必須依法嚴懲!!!

好大胆子!他俩无证驾驶,还骑摩托车冲撞警察!

警示

近日,于都警方快速偵破一起妨害公務案,犯罪嫌疑人袁某與曾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26日凌晨0時許,于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貢江中隊在縣城金竹路路段開展統一檢查行動,袁某與曾某為逃避檢查,暴力抗拒執法,無證駕乘摩托車直接衝撞執勤民(輔)警,造成一名輔警受傷,當場倒地流血,犯罪嫌疑人袁某與曾某作案後立即潛逃。接警後,刑偵大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過大量的分析研判,於當日凌晨2時許將犯罪嫌疑人袁某和曾某抓獲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和曾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好大胆子!他俩无证驾驶,还骑摩托车冲撞警察!

法律尊嚴不容踐踏,執法權威不容褻瀆!

警察是構建和諧社會最堅強的後盾,如果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卻遭受違法犯罪分子的挑釁與襲擊,就嚴重的侵犯了法律的尊嚴!若襲警者受不到法律的嚴懲,襲警之風將廣泛擴散蔓延,其後果不容想象!

在執法現場,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絕對服從警察的指揮和管制,這既是對自己的保護,也是對法律的維護,既是給自己尊嚴,也是給法律尊嚴。

—于都公安“每日普法”專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于都公安再次重申:

警方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無理取鬧、惡意阻撓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尊重法律,就是尊重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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