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一冷
我們都習慣要多吃點高熱量的東西用來迎接冬天
比如火鍋啊...烤肉啊...炸雞腿啊...
俗稱“貼點秋膘”
然而貼著貼著......
你就會發現......
3個月胖了20斤是個什麼鬼?!!
(別問我是怎麼知道的)
想到馬上過年要見一堆七大姑八大姨
腦子裡只有兩個字——減肥!
肉肉不吃!
蛋糕不買!
火鍋不約!
代餐奶昔吃起來!
雖然減肥瘦身無可厚非
但是吳中檢察在近日辦理的一起特大製假售假案中發現
違法分子就是利用了大家這種愛美之心
在減肥界的當紅炸子雞“代餐奶昔”上動起了手腳
圖為被查獲的 “某寶萊”品牌假冒減肥奶昔
那麼案情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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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至案發,犯罪嫌疑人丁某、何某等人通過自行購買蛋白粉、餅乾等製假原材料及生產、包裝工具和材料,在租賃的某別墅內,通過自行混合原料、灌裝後貼標,仿製成“某寶萊”品牌旗下系列多款食用性保健品,後再通過快遞、物流等形式銷往廣州、湛江、南京等地,提供給分銷商姜某等人,姜某等人再利用網絡零售、交易平臺進行偽裝分銷,銷售網絡涉及10餘個省、市地區,涉案金額近兩千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圖為現場截獲的生產、包裝工具
圖為犯罪嫌疑人購買的原料及包裝材料
天!了!嚕!
按照一罐200元左右的市場價來看
在市面上就有近10萬罐的假貨在流動!
已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emmmm...我先吃口肉壓壓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行為是生產、銷售行為。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雖然這些黑心的違法分子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但是吳中檢察在這裡也要提醒廣大的愛美人士們——
TIPS
對於防範假冒食用性產品,首先就應該不要貪圖便宜,一般假冒產品偷工減料,專注降低成本,銷售的價格往往比正品價格低;其次要認真分辨包裝和食品色澤,從食品外觀觀察新鮮程度;再次可以聞味或品嚐,假冒食品的味道和口感一般要比正品差;最後在選購產品時應儘可能選擇正規商店、商場購買,如在網店購買時則應區分店鋪有無認證或相關經銷許可,確保產品來源可靠可信。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撥打12315或110向市場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而且...我覺得吧
避免買到假奶昔的最好辦法
就是不。減。肥。
堅定地做個可愛的豬豬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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