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刑滿釋放,他爲何拒不出監

自2001年從部隊轉業以後,我就一直在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從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大家習慣稱呼我和同事為“駐所檢察官”。每天我都能看到一批人離開,每天我也能看到新的面孔進來。有的人二進宮、三進宮,看見我還會和我打招呼、套近乎,但其實我是多不希望在這裡再次見到他們。

沈某就是這樣一個我熟悉的人。沈某沒有讀過多少書,更沒有一技之長。1969年8月,22歲的他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這是他第一次入獄。出獄後僅僅一年,1980年10月,沈某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四進十四出,因為盜竊和詐騙,他差不多在高牆內蹉跎了一輩子。2016年6月至11月,沈某在公交車站、地鐵站出口,採用撬車鎖、投鎖等方法,盜竊了3輛電動自行車。這一次,他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而今年除夕,是他第十五次刑滿釋放的日子。就在他刑滿釋放前兩週,管教民警齊警官找到了我。

“他不肯出監,我們已經做了一個多月思想工作。”齊警官很無奈地說:“正好是除夕那天釋放,說什麼也不肯走。”

我決心去見一見沈某。看見我的時候,沈某隻是從輪椅上欠了欠身,算是和我打了個招呼。從他上一次出獄算起,我已經有差不多兩年多沒見他了。他頭髮全白了,臉上佈滿了皺紋,身子也更加瘦弱,眼神有一些渾濁。我安撫了他一下,讓他坐著。我知道他身體一直不好,患有高血壓等多種疾病,但沒有想到會嚴重到這個地步。

“這裡有衣穿,有飯吃,生病了還有人照應,出去還不如待在這裡。”沈某用含混的口音懇求我。其實他的想法不是不能理解。早年妻子就離開了他,親人也恥於與其相認,這麼多年他一直孤身一人。因為沒有謀生的本領,進出監獄、看守所是家常便飯。

要解決沈某的問題,必須從對他的安置入手,而此時離他刑滿釋放僅有兩週的時間。我們爭分奪秒,在街道司法所和民政部門的支持下,十四天內就協調好了敬老院的安置工作。但當我和齊警官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沈某時,他還是不願意離開看守所。

沈某熟悉監獄、熟悉看守所,但對敬老院不瞭解,覺得到了敬老院就沒有人管,就是關起來等死,對這個安排他非常排斥,而此刻距離他刑滿釋放不足兩天。

為了讓他眼見為實,放心接受安置,我耐心地向他介紹了這家敬老院的地理位置、設施條件、人員配置,給他看了敬老院的照片,以及其他老人在此生活起居的資料。“你擔心的吃飯、穿衣、看病,這家敬老院都能為你解決,不僅如此,你在敬老院生活會比在監獄、看守所裡更有質量。”我反覆向他解釋,打消他的顧慮。

我們告訴他,敬老院就是政府開設的,政府不會不管他。刑釋當天,我們會將他送到敬老院。

“敬老院裡沒有檢察官吧,如果我被人欺負怎麼辦?”沈某沉默了很久以後,忽然抬起頭這樣問我。我愣了一下,笑了起來:“你可以打電話給我。”沈某終於不再堅持,接受了我們的安排。

除夕當天,我和同事老賈一大早就到了看守所。因為當天值班,我沒有去送沈某,是老賈與民警一起將他送到敬老院,與街道司法所進行了順利交接。他看到敬老院的居住環境和照片裡一模一樣,再看看敬老院裡的工作人員和藹可親,安心地笑了:“齊警官、賈檢察官,我就知道你們和李檢察官不會騙我的!”

2018年的春節,對沈某、對我,都是一個圓滿而有意義的新年。現在,沈某已經完全適應了敬老院的生活。真心希望他徹底改過自新,在敬老院裡安度晚年,這是我們辦案人員對沈某的希望,想必也是他自己心底最深切的願望。

(口述/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檢察官李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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