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聚焦|韓建林、張斌「太湖傾倒垃圾」 職務犯罪案一審宣判!

今天(12月20日)上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掛牌督辦的

“異地垃圾非法傾倒蘇州太湖西山島案”涉及的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副所長韓建林、原基建科科長張斌兩起職務犯罪案件,在吳中法院一審宣判

<286>聚焦|韩建林、张斌“太湖倾倒垃圾” 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

圖為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副所長韓建林接受宣判

案發地所在的西山島系我國淡水湖泊中最大的島嶼,屬於太湖風景名勝區西山景區,全島及周邊島嶼,包含太湖西山國家地質公園,皆為生態紅線二級管控區域,以自然、人文景觀保護為主導生態功能。

2016年7月1日,非法傾倒垃圾事件經媒體曝光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6年7月14日至21日期間,涉案垃圾被清運至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垃圾清運處置時經稱重合計約23336.3噸,主要成分為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其中滲濾液具有毒性,且破壞景觀和自然風貌,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850餘萬元

<286>聚焦|韩建林、张斌“太湖倾倒垃圾” 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

在查辦汙染環境犯罪的同時,我院反瀆職侵權局快速反應,於2016年7月14日立案,並先後確定了張斌、韓建林為犯罪嫌疑人。經偵查發現,韓建林、張斌在明知強戒所區域內不可以傾倒垃圾的情況下,仍然允許孫秋林等傾倒垃圾,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和巨大經濟損失。其中,張斌在擔任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建科科長期間,還利用職務便利,在相關工程建設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6000元。

2016年12月19日,我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斌提起公訴;2016年12月22日,我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犯罪嫌疑人韓建林提起公訴。

<286>聚焦|韩建林、张斌“太湖倾倒垃圾” 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

圖為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基建科科長張斌接受宣判

經吳中區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韓建林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人張斌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告人張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張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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