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省違法用地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發布

6月25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違法用地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為強化耕地保護制度落實,遏制違法用地高發頻發態勢,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土地管理秩序,今後三年我省違法用地“零增量”。

重磅!省違法用地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發布

原文如下:

《河北省違法用地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

確保三年違法用地“零增量”

為強化耕地保護制度落實,遏制違法用地高發頻發態勢,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土地管理秩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北省違法用地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今後三年我省違法用地“零增量”。

《方案》確定,徹底清除存量違法用地。對2017年全省清理違法佔地專項行動中未整改到位的存量違法用地進行全面清理整改。對省級以上核心項目和基礎設施、民生公益類項目,採取持續督促整改的方式,到2020年底整改到位;其他違法用地,採取限期整改的方式,到2018年底整改到位85%,2019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年行動期間,通過定期巡查、源頭防控、綜合治理、掛牌督辦、警示約談、區域限批、嚴肅問責等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違法用地勢頭。加快建設用地計劃執行進度,每年6月底前,市、縣(市、區)建設用地計劃執行率不得低於50%,9月底前不得低於90%。建立核心建設項目用地儲備制度,提高建設用地儲備數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每年儲備建設用地數量不得低於下年度核心項目用地需求量的50%。積極推進國土資源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探索推行“裁執分離”。建立違法用地人與村“兩委”幹部參選資格掛鉤制度,嚴格候選人資格審查,對個人存在土地違法行為拒不整改的,不宜推選為村“兩委”幹部。

為確保目標實現,《方案》要求,開展源頭管控行動。嚴格落實開發區管委會、鄉(鎮)政府土地監管責任,落實動態巡查制度,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互聯網等手段,提高執法巡查效果,確保違法用地行為在名列前茅時間發現、名列前茅時間制止、名列前茅時間整改。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用地行為,凡名列前茅時間舉報新發生違法用地行為並調查屬實的,均給予一定獎勵。

開展核心項目違規用地化解行動。鐵路、公路、能源、水利等違法用地項目由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制定整改計劃,並進行整改;其他確需補辦用地手續的違法用地項目,由當地政府制定整改計劃。有關項目主管部門、市政府要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安排違法用地整改,縣(市、區)政府按組卷分工要求,明確事項,明確責任,限定時限,確保按時組卷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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