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警闢謠」「溫州武岡」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則老謠言!

「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

「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
「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
「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
「网警辟谣」“温州武冈”有小孩被拐?又是一则老谣言!

溫小巡普法講堂

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網絡社會同樣也是法治社會。網絡社交平臺具有快速的傳播性,請不要隨意轉發不經確認的信息,更不要惡意編造、散步虛假信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故意編造、傳播謠言、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嚴肅查處,絕不手軟。希望廣大網民引以為戒,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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