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单位不让你辞职怎么办

看到某医院的正式文件规定“高层次人才不能给予辞职”,不禁哑然失笑。前面说过,目前劳动关系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劳动者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与企业管理者粗放、任性、非法的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


辞职,单位不让你辞职怎么办​当前大多数劳动争议都是由这一主要矛盾引起的。就拿辞职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很明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条充分表明,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只需要遵守提前通知单位的程序规定即可,用人单位是没有“不给予辞职”的权利的。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管理者不能适应这个规定,想当然地认为“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单位不批准就辞职是违法的”。可别以为他们只是这么想的,实际上为了阻止劳动者辞职,他们想出了各种办法,比如扣押档案、不发工资、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等,引发了诸多纠纷,结果就是企业会受到更大的损失。所以,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做好风险防控,首要的还是要从转变管理者的意识做起。

辞职,单位不让你辞职怎么办​ 当然,我也听到很多企业管理者在抱怨:现在劳动合同法对员工太宽松了,员工想走就走,有的根本就不打招呼,企业一点办法都没有。这说的也是事实,但在国家法律没有改变之前,我们只能主动去适应法律,而不是强行跟法律对着干。再说对于说走就走的员工,法律也并非没有制约,《劳动合同法》第90条就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好这一条,同样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利益,前提是要完善好规章制度,事后注意保存证据、固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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