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沒有權利要求州長聽話,更沒有權利解除州長的職務

美國總統不僅沒有權力解除美國州長的職務,甚至沒有權力要求美國50個州長中任何一個聽他的話。美國總統只能“呼籲”、“建議”各州州長配合他的政策,而不能命令州長。如果州長無視美國總統的“呼籲”與“建議”,總統也無可奈何。

一、美國州長不需要聽總統的話

《美國憲法》規定了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美國現有50個州有充分的自治權。在美國,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並非隸屬關係,更像是分工明確的合作關係。《美國憲法》第10條修正案中明確規定了,“沒有被憲法賦予聯邦的權利,或者並未由憲法禁止授予各州的權利,由各州及其人民自主保留。”美國的聯邦政府負責國防、外交、關稅等全國性的事務,其他的憲法沒有授予聯邦或沒有禁止的權利,全部歸州一級政府和各州人民所有。所以,美國州長根本不需要聽總統的話,州長在本州影響力大於美國總統。

二、美國總統沒有權力解除州長的權力

三、美國州長不僅不聽總統的話,還經常有州長與美國總統叫板

事實上,美國州長不僅不需要聽總統的話,還有極其強勢的州長,經常與美國總統叫板。以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為例,是一位堅定地反對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強勢州長。在氣候問題上,美國總統特朗普宣佈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以後,布朗組織了“美國氣候聯盟”,繼續履行《巴黎氣候協定》的相關規定;在移民問題上,特朗普實行“零容忍政策”,布朗提出了SB54號州法案,被稱為“庇護州法”,繼續執行開放的移民政策。特朗普對布朗無可奈何,也只能通過推特發發牢騷而已。

所以,美國總統沒有權利要求州長聽話,更沒有權利解除州長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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