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一直是財稅界的“鐵飯碗”,有了注會證,到哪兒都是香餑餑。但浙江註冊會計師協會近日發佈《關於註銷蔣柯瑤等二百三十九位註冊會計師註冊的通知》,讓很多人嚇一跳。
通知主要內容為:因離所未專職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等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的規定,決定註銷註冊會計師註冊。
239名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資格遭註銷!至今為止,如此大規模的註銷,也給不少CPA提了醒兒。自己辛辛苦苦花幾年時間考下來,獲得的執業資格,就這樣,被註銷了,實在可惜。
據悉,此次官方提出的原因:離所未專職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也就是說這些註冊會計師並沒有在事務所中從事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5號——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第十九條如下:
第十九條 註冊會計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註銷註冊:
(一)依法被撤銷註冊,或者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
(二)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當然,註銷不等於吊銷,吊銷是直接取消註冊會計師證書,而註銷只是取消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資格,取消其簽字權。所以,被註銷的註冊會計師還有迴旋的餘地!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辦法》的第三條: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
(一) 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書不超過5年。
(二) 執業會員停止執業或被撤銷、註銷註冊不超過5年。
(三) 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超過5年或執業會員停止執業或被撤銷、註銷註冊超過5年,經過相關測試。
執業註冊會計師證書被註銷,還可以在5年內申請轉為非執業會員。
相信看到這兒,也給大家提了醒兒,即便拿到CPA,也不能掉以輕心,不該做的事兒絕對不能碰,否則一切的努力都會成為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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