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擇業幹部如何支取住房公積金?

辦理時間、地點及對象

受理時間:2018年4月2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地點: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北區2層20、21號窗口。

受理對象:已建立住房補貼賬戶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具體指第一批至第四批住房補貼已公示人員(名單詳見附件0,住房補貼已銷戶支取人員除外)。2016、2017年底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不在本次住房補貼支取範圍內。

本次受理的住房補貼支取繳費截至2018年3月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地址:

海淀區海淀南路19號時代網絡大廈1002室(一層)(海淀區人民法院斜對過),詳見附件5

自主擇業幹部如何支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補貼支取不同情況辦理流程

住房補貼支取分為首次支取、再次支取、退休銷戶支取、死亡銷戶支取這四種情況。

(一)首次支取

支取條件:夫妻雙方購房或建造、翻建、大修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有住房,手續齊全,方可辦理住房補貼支取。首次支取所需材料及表格、填表說明詳見附件1至附件4。若不符合支取條件,按相關規定需等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可以辦理一次性銷戶支取。

辦理流程:

1.查看附件1至附件4,對照個人實際情況準備相應材料;

2.下載相關申請表,並將表中申請人信息欄填寫完整(如有拿捏不準的建議暫時先空著,等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辦理時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將信息補填完整);

3.本人持附件中所需材料及相關申請表到我單位對外業務窗口申請住房補貼支取,材料齊全的由我單位出具《申請支取住房補貼材料審核介紹信》;

4.本人持上述材料、相關申請表及我單位出具的《申請支取住房補貼材料審核介紹信》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進行審核確認;

5.海淀管理部審核合格且確認後,此項業務辦理完結。若無特殊情況,二十個工作日內支取金額到賬。

提示:

如果自主擇業後在就業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先去就業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然後才能來我單位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支取。在支取限額內請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支取限額,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金額(購房金額≧本人支取限額+配偶支取限額;本人支取限額=本人住房公積金限額+本人住房補貼限額;配偶支取限額=配偶住房公積金限額+配偶住房補貼限額)。

例:張三購房金額為100萬元,本人支取限額=80萬元,本人住房公積金限額50萬元+本人住房補貼限額30萬元;配偶支取限額=20萬元,配偶住房公積金限額10萬元+配偶住房補貼限額10萬元。如配偶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賬戶的,本人可以按全部購房金額為支取限額。

(二)再次支取

再次支取是指2016年或2017年已經成功辦理了住房補貼支取業務,同一套住房目前還有補貼支取額度,2018年需要用該套房子再次辦理住房補貼支取。

辦理流程:

2017年度人員複核時已提醒過需要再次支取的同志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目前,已收到身份證複印件600多份。已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的同志請忽略此通知,不用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再次支取成功後我單位會在網站公示信息欄目發佈通知。

需要再次支取但人員複核時未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的同志請抓緊到我單位對外業務窗口填寫《同一事由非首次支取住房補貼申請表》,留存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張。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受理截止到2018年3月30日。

提示:

1.個人在我單位對外業務窗口填寫《同一事由非首次支取住房補貼申請表》時要字跡清楚,書寫準確,以免影響支取。

2.如果已辦理過支取的房子額度已經用完,需要用另外一套房子辦理住房補貼支取時,請參照首次支取辦理。

(三)退休銷戶支取

按照現行政策,住房補貼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男,60週歲;女,55週歲)生日當月,次月起不再繳費。2018年3月(含)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在第一批至第四批公示名單內,目前還未辦理住房補貼銷戶的同志請及時辦理退休銷戶支取。

2018年4月以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在第一批至第四批公示名單內的幹部請在生日的次月辦理退休銷戶支取。

辦理流程:

1.準備自主擇業軍轉幹部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一份;

2.準備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退役金卡(建行工資卡)複印件(要求將身份證正面及退役金卡正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空白處手寫一遍姓名及銀行卡號)一份;

3.本人持身份證、退役金卡(建行工資卡)原件及複印件到我單位對外業務窗口申請住房補貼支取,材料齊全的由我單位出具《超退休年齡軍轉幹部支取住房補貼介紹信》;

4.本人持介紹信和上述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審核確認,海淀管理部確認後,此項業務即辦理完結。若無特殊情況,二十個工作日內個人賬戶中的本息結清到賬。

(四)死亡銷戶支取

已死亡人員住房補貼銷戶支取所需的材料為:

①死亡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②公證部門對該職工的遺產繼承權或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③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④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

1.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上述材料到我單位對外業務窗口開具《軍轉幹部(死亡)支取住房補貼介紹信》;

2.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介紹信和上述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進行審核確認;

3.海淀管理部確認後,此項業務即辦理完結。若無特殊情況,二十個工作日內個人賬戶中的本息結清到賬。

提示:請將有效的聯繫方式書寫在介紹信存根空白處,以便有問題我們能及時溝通。

辦理注意事項

1.住房補貼業務必須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本人辦理,他人不能代辦。

2.人事檔案目前不在我單位管理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其住房補貼暫時不能辦理支取。

3.我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有效期限為15天,審核期間如果需要補充材料,請儘量在介紹信有效期內完成。若介紹信過期,須持原介紹信到我單位換取新的介紹信。

4.介紹信下方的受理單個人留存即可,無需交回我單位。

5.住房補貼支取申請表要求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

6.住房補貼支取情況複雜,且政策性強,如有疑問或特殊情況請直接撥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電話12329,或登陸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bjgjj.gov.cn)進行了解和諮詢。

相關辦理表格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支取住房補貼申請表》

《同一事由支取住房補貼(公積金已提取)申請表》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支取住房補貼申請表》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支取住房補貼申請表》

《建造、翻建、大修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有住房支取住房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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