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場上有沒有高手可以勝任五個位置?

籃球場上有沒有高手可以勝任五個位置?

但他們反駁的理由,也只不過是“杜蘭特太瘦太單薄”,因此打不了內線。

211cm,109kg的杜蘭特太瘦太單薄?206cm,98kg的魔術師反而力拔山兮?我不禁對自己多年前接受的小學一年級教育陷入了深深的懷疑。

109kg是什麼概念?波什107kg,阿爾德里奇體測時是106kg,鄧肯、加內特、斯塔德邁爾未增重前,也是111kg。

另外,很多人給出的打五個位置的人選,也都是一些能拿後衛助攻,內線籃板數據的球員,比如魔術師、詹姆斯、格林……這其實是一個對全能概念的認知誤區。

如果填滿數據就可以打多個位置,那麼威少應該是歷史上最全能,能打最多位置的球員。

全能應該既包含基礎數據的覆蓋面,也考慮play type等等細分數據的均衡。

基礎數據的全面性,並不能保證你打多個位置。像格林真正能打的,也就是一、四、五號位,他的持球、速度已經不足以讓他打三號位,二號位就更是天方夜譚了。

同樣的,詹姆斯主要打的也是一、三、四號位,其餘兩個位置都很少涉及。

而從play type數據方面來考量的話,如果你的無球、面框、背身都是中上等,身高在206cm的位置,那麼二、三、四號位都可以打得很優秀

。而如果你的身高是211cm,體重109kg,技術還毫無短板?那你就是杜蘭特了。

杜蘭特應該是職業生涯打過最多位置的球員(也許可以去掉之一)——是專職打那個位置,而非客串。

剛入NBA時,杜蘭特打的是得分後衛。

根據bbr的數據統計,他有94%的時間打這個位置。

當時的主教練卡列西莫大概有幾種考慮:1、杜蘭特打二號位,傑夫·格林就可以打三號位;2、杜蘭特瘦骨嶙峋,身高206cm,體重卻只有97kg,體測時一個臥推都做不了,放上三號位也太單薄了。

加上持球能力還處於初級階段,讓杜蘭特打二號位在當時是更好的選擇。

那個賽季,杜蘭特場均20.3分,命中率43%,三分命中率28.8%,對於一個新秀而言不算太壞,但比起他的巔峰水準,就有些慘不忍睹了。

杜蘭特那年打的就像大號的漢密爾頓,整個賽季有260次off screen(比爾本賽季286次,聯盟第二),整體受助攻率也接近60%。

相比之下,杜蘭特每次單打只有0.672分,效率可以說不堪入目。

他面對小前鋒無對抗優勢,對得分後衛運球重心又太高,且無速度優勢。身材上的尷尬,嚴重印象了他持球的效率。

到了下一個賽季,杜蘭特的真實命中率躍升到57.7%,原因無他,杜蘭特開始增重,並被移到小前鋒的位置。

此時他面對小前鋒,便開始有速度和高度的雙重優勢。

當然了,他的持球也只是進化到平均水準,每次單打得到0.824分,只好於聯盟52%的球員,擋拆持球更是隻有0.629分,屬於最底下20%的水平。

所以,二年級的杜蘭特依舊是一個無球大於有球的純得分手,擋拆、助攻等帶動隊友的技能也還未形成。

2012年總決賽後,杜蘭特增重到109kg(即當前的體重)。他的說法是,為了更多打四號位。

“教練告訴我說,新賽季會更多的安排我打四號位,因此我需要增加體重來和那些內線球員對抗。”

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增強對抗,延長職業生涯。到了2013-14賽季,杜蘭特基本已經達到了大成的狀態,得分無死角、技巧無短板,傳球、防守也是樣樣精通。

到了勇士,杜蘭特上四號位的頻率進一步提升,上賽季已經達到55%,這賽季更是達到77%。當然,bbr的數據並不準確。

格林本賽季居然有58%的時間呆在三號位,這說明當格林、杜蘭特和中鋒同時在場時,杜蘭特有很多時間被算到四號位上。

但從感官上來看,杜蘭特確實更高頻率地打四號位,球迷“往裡站站”的調侃就一定程度反映了這個現象。

按照杜蘭特目前打四號位的頻率,你說他是正牌大前鋒也不為過。杜蘭特本賽季場均6.4籃板1.8蓋帽,護框3.9次(霍華德、喬丹是4次)。

在季後賽,隨著對手更多使用無限換防,杜蘭特場均背身提升到3.6次,每次得到1.15分。而由於科爾不喜歡打單拆,杜蘭特的順下其實比雷霆時期要減少,但他的順下威力有多大,這個大夥也心知肚明。

至於五號位,以杜蘭特的條件也完全可以勝任。畢竟樂福都可以專職打五號位,杜蘭特又只會做得更好。但這多少有些暴殄天物,也會讓他不堪重負。

基本上,勇士打五小陣容時,才會把杜蘭特推上五號位。

一號位的話,杜蘭特的組織、運球在同位置中算是頂尖的。

但他運球還是容易失誤(重心太高),組織比起真正的一號位——比如他的隊友庫裡——還是有差距。但整體來說,論外線球員向上搖擺的能力,杜蘭特應該是最強的。

如果真要專職打的話,他有能力打二至五號位。

這就是杜蘭特被稱為跨時代球員的原因。

杜蘭特進聯盟的時候,剛好是小球風生水起,但傳統力量依舊能夠分庭抗禮的階段。

這時候,超音速/雷霆已經開始提速,但陣容配置還是雙塔為主。

杜蘭特的風格接近於傳統的鋒衛搖擺人,有球無球技術均衡發展。

2012年總決賽,雷霆被熱火的一大四小打得灰頭土臉,痛定思痛,也在下賽季讓杜蘭特更多上四號位。

杜蘭特開始增重,但又沒有影響他的外線技能。

於是,他進一步進化成“比你高的沒你快,比你快的沒你壯”的錯位大殺器,完全無法防守。

剛好,那個賽季哈登離去,杜蘭特承擔起更多組織的職責,場均助攻達到4.6次的高度。

這時候他已經有三號位裡頂尖的傳球功力。

到了勇士時期,聯盟雙塔配置的球隊已經日益稀缺。

這時候杜蘭特打的依舊是小前鋒位置,但已經沒有絕對的位置概念,三四號位基本對半分。

在勇士隊,三號位通常都會被要求承擔內線職能。

巴恩斯頂過蘭多夫,格林已經成為專職內線,原先的小前鋒位置已經完全沒打。

杜蘭特211cm,109kg的標準大前鋒身高,確實沒理由不往裡站站。

這時候的杜蘭特可怕的地方就在於,他打內外線都是巨星水準,向上搖擺完全可以專職,而非客串。

所以,杜蘭特剛進聯盟時,身材和技術遠未成形,定位也比較尷尬(打二號位運球重心太高,三號位太瘦)。

但聯盟經歷了湖人、熱火、勇士幾輪大小王朝後,戰術風格幾年一變。

在這段時間,杜蘭特不斷地根據戰術潮流雕作自己的技術和身體,終於成長到如今精通所有技術,內外線都可以專職打,隨時在得分後衛及大前鋒技能切換的恐怖大殺器。

也就是說,他在比賽中沒有處理不了的情況(防大個、小個,站內線、外線……),在內線拿了球就能背身,在外線拿到球就能投三分……所謂跨時代球員,就是通過勤奮和智慧,把原先的劣勢轉化為巨大的優勢形成的(打哪個位置都尷尬變為打哪個位置都是錯位)。

只不過,杜蘭特的得分能力太強,以至於人們常常忽略了他有多全能,更多隻是記得他是個可怕的得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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