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的事情和別人打架了,是對方先動的手,報警的話會怎麼處理?

光頭ge588


很多人都覺得被揍了還手都算正當防衛,幫被揍的人和對方對打算勇鬥歹徒、見義勇為...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要分情況!

情況一:一個人揍你咋辦?除非你有生命危險(比如對方持刀砍你),你突然抓著什麼東西一下打死算是正當防衛!另外,他只要失去攻擊能力你就得停手,比如你一腳把對方踢倒,頭磕到臺階暈過去了,你繼續上去猛踹,導致對方傷殘,這都算故意傷害。

一人拿刀追著你砍,死活沒追上,把刀扔向你沒扔著掉地上,結果你撿到刀,回頭砍死對方。怎麼算?這很大幾率算故意殺人。

情況二:被人揍了還手不是正當防衛,一群人揍你一個的時候,你還手才算正當防衛。

而且防衛也有限度,不能防衛過當。比如一群人持刀砍你,你搶到一把刀亂捅,捅死三個都算正當防衛,但你捅死一個後對方一鬨而散,你又追上去捅死一個,哦了,你很有可能是故意殺人!


情況三:被一群人揍對方都空手只是教訓你,你摸到一把刀捅死人,這就是防衛過當。

一群人揍一個人,被揍人武藝高強,絲毫不懼,直接上去正面迎戰,這種通常也會被認為是鬥毆,致傷了就是故意傷害罪。如這個武藝高強的被揍人懂法,大叫一聲:我擦,好可怕啊,轉身就跑,結果被一群人追上圍堵住,這個時候對這群人就隨便揍,只要不是重傷害或者壓倒性的打一群人就屬於正當防衛。

情況四:刺激對方發怒先動手,然後你再狠狠幹他,這叫防衛挑撥。

主觀上是侵害他人,所以會定故意傷害罪,主觀想殺人激起對方拿刀的,甚至是故意殺人罪。

情況五:嚴重暴力犯罪,不存在防衛過當。

比如有三個人正在手持砍刀圍著一個人亂砍要殺人情勢危急,你開車一下撞死這三個人,屬於正當防衛,雖然你並沒有被打。

總結:別人打你,你還手的目的是為什麼?如果是為了傷害對方,算鬥毆,不算正當防衛。

對方打你,你可以跑,可以報警,可以護住要害,然後報警鑑定,他打的越重坐牢越久。

一人被揍,於是找了幾個人報仇,就圍著對方揍了一頓,結果把對方眉骨打破,傷口超過了3.5cm,結果對方鑑定輕傷並拒絕和解,和解就是陪點錢了事,由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打人的判刑8個月,緩刑1年,醫藥費營養費照出。

其實眉骨打破就是流點血,縫個針而已,實際沒多大傷害,這樣划算麼?有犯罪記錄對之後人生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所以說三十六計走為上,沒事多練練短跑,長跑,跑酷。

一般意義上的打架基本上屬於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如今入戲太深


這個不是看誰先動的手,而是誰的傷重(法醫鑑定),誰傷重誰有理。你輕傷或沒傷,警察來了你就得賠傷員醫療等費用重者刑事拘留,都是輕鬆或無傷就調解處理。



有矛盾,最好不要動手,心平氣和的解決。最好也不要吵架,萬一對方有心臟病腦血管栓塞等病症,一個不好,正和你爭執中掛了,你雖然不償命,但你要賠錢,起碼要幾十萬。前段時間媒體上報道的那個店主因為一元錢與一位女大學生爭執追打,最後店主心臟病發作死了,女學生賠40多萬。



所以啊,有矛盾就好好說話,好好交流。萬一遇見這倒黴事兒,對誰都不好。


老張雜評



放蕩不羈162904079


因為工作的事情,對方先動手打人,我想不論事情的大與小、也不論誰對誰錯,首先就是打人者不對,因為有事可以說事,通過他們的主管部門進行調節來解決,對方沒有權力打誰,如果報警,警察也會根據受害的傷勢讓對方成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蘭花花185220867


首戰,他先動手,你佔理。

其次,就要看傷害程度了:如果你受傷比他嚴重,果斷報警,要求鑑定。如果他受傷比你嚴重,而且你目測他已經是輕傷或者更重的傷了,而你沒事,建議你私聊吧,兄弟。

最後,奉勸一句,能不動手儘量別動手啊!和諧,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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