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車輛因違停、非法改裝、違法載貨被現場處罰,司機咬傷了民警,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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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本身可能是由於不懂法而造成的,所謂知錯就改善莫大焉,這樣的違法行為是值得原諒的。但是知法犯法,一錯再錯,我們認為應加大其懲罰力度。提升違法成本,才能讓那些罔顧法紀的人有所敬畏。

根據交警大隊的《通報》來看,該金盃車駕駛員包某某涉嫌的違法行為有:駕駛時吸菸、車輛非法拼裝、違反客運車輛規定違法載貨等。然而更嚴重的是,當交警要求其在相關處罰決定書上簽字時,其無視交警的警告,依然決定駕車逃離,而在此過程中,甚至將前來的阻止的民警拖行了近100米,最後還咬傷了一名協警。其行為的惡劣程度,相信大家都有判斷。

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刑法》的相關規定,包某某涉嫌違法行車和妨害公務罪。他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處罰。現在他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案件進一步審查審判。

原本只是扣分罰款以後不再犯就能了事,現在卻需要到監獄中反思悔過。很多網友說:“逞的一時意氣,可想過日後在監獄裡嘆氣。”依法治國是我國法治的基本要求,執法必嚴是依法治國的保障。僅從此案例中,提醒所有“包某某”,國家法律不容試探,沒有人能躲避它的制裁。

若想有個融合、和諧的環境,有一個幸福的生活,法律是最後一層保障,我們提倡從道德約束開始,從自己開始,遵紀守法,方便他人就是方便自己,為他人創造安全的環境,就是為自己創造安全的環境。


時報傳媒


行車途中,司機最怕交警攔車

一名司機的誕生,從開始在駕校學車,到在道路上開車,就與我們的交警通知密不可分了,在路上行駛怕交警,在路邊停車怕交警,等紅綠燈怕交警,尤其是在明知道不可為而為之的時候,更加的怕遇到交警。



遇到交警,第一是聽從指揮行車,第二就是拿出駕照,行駛證,扣分交罰款。有時候交警攔停車輛也是為了駕駛員及車內乘客的安全,只有心虛的人才會“怕”。

日常生活中,司機最怕的就是被交警攔停,無論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在被攔下的一剎那,心裡就會犯嘀咕“我沒錯啊!”有些時候有沒有錯,不是自己說的算的,道路交通上,遇到交警,以交警為準。畢竟在交通法規那一塊,我們的交警同志是專業的。



術業有專攻,專業人才做專業的事兒。車輛違停,非法改裝,違法載貨。兩違一非,不是錯也是錯。道路交通關乎著成千上萬人的生命,道路上每天跑著的車輛數以萬計,再加上如今生活節奏的加快,道路上的行車速度也在慢慢的加快,一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極有可能會連累數十人“遇難”,造成道路的堵塞。

在明知自己已經違反交通規則的前提下,還不思進取,咬傷執法民警,這種行為我們應該覺得不恥。可能有些人會認為我們應該同情弱者。“弱者”有些時候我們的交警同志難道就不是弱者,他們有時候為了完成當天的執勤任務,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些人仗著自己有些錢,認識兩個人,那就不得了了,走到哪兒,就好像走到了自己家的後花園,開車也是隨意停車,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有些時候看到新聞報道,某地有發生交通事故。難道交通事故就不能“制止”嘛?就是由於有些人,明知故犯,才導致了那些慘絕人寰的交通事故。有些人就是在發生了事故之後才會明白,交警同志的工作很不好做啊。

交警同志,你們辛苦了!


曉輝侃生活


世界上從來不缺少稀奇古怪的事情,暴力抗拒執法人員雖說算不上稀奇古怪,比起暴力執法的事件絕對有看頭。

交警維護公眾交通秩序和法規,打擊違法行為於情於理呵護正義,對於大多數懂法知法遵守法規的吃瓜群眾而言,我想應該是一致的認可和擁護。唯有極少數人處於異類行列,飛揚跋扈而自以為是,踏賤法律法規侵犯公眾利益,暴力抗拒執法人員甚至對其造成人身傷害,妨礙了公共安全。我們作為合法公民應該有義務有責任對這類人提出批評和指責,維護社會正義和公眾利益,對於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應該給予嚴厲的打擊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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