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舉正義傘 遮護維權人——記「中國當代優秀律師」王春林

撐舉正義傘 遮護維權人

——記“中國當代優秀律師”王春林

本文刊於《法治內蒙古》第52期


王春林是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共黨員。在近20年的律師執業生涯中,他代理了無數起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用自己豐富的法律知識,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也遮護了合法權益被侵害的當事人。王春林通過參與各類案件訴訟代理活動,積累了豐富的執業經驗,不管是辦理非訴案件代理實務,還是到企業和社會團體擔任法律顧問,不論是平息糾紛事端,還是為受冤群眾討回公正,都發揮了一名專業律師的積極作用,獲得當事人的廣泛讚譽。一番耕耘,一番收穫。“正義的使者、法律的代言人”、“法律精英、剛正不阿”等錦旗,掛滿了他辦公室的牆壁。多年來,他恪守“業精於智,智精於勤”的執業理念,在工作中辛勤付出,獲得了“中國當代優秀律師”、內蒙古自治區“優秀黨員律師”等多項榮譽。

撐舉正義傘 遮護維權人——記“中國當代優秀律師”王春林

“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王春林律師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中國夢”紮實工作、默默奉獻。

忠於職守 甘當守護法律公正的使者

2015年7月底,王春林面對被代理人孫偉(化名)經兩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敗訴需要承擔70多萬借款的無奈和憤懣,反覆地進行勸慰和解釋。“法律規定還有再審的程序予以維權,你要相信公平正義最終會戰勝一切的”。

在內蒙古高院再審的庭審上,王春林針對這起虛假的民間訴訟,從孫某打68萬元借條的起因和形成繼續進行理論上的抗辯,並舉出證明人證明該借款並未實際交付的有力證據,反駁對方的借款主張,明確指出一審、二審法院在沒有查清借條所涉款項是否實際交付的情況下,枉然認定本條借貸關係成立,顯然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加之,孫某住所地在回民區,一審法院是玉泉區法院,並無管轄權,一審法院在沒有管轄權的情況下,不但受理了本案,而且,進行了實體審理,從程序上講也是違法的。經過王春林的不懈努力,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再審程序,支持了孫某的再審主張,指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

2017年2月,呼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再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序相關規定,撤銷了一、二審錯誤判決,依法駁回了原告對孫某的訴訟請求,最終孫某獲得了勝訴。法律的公平正義在代理訴訟的過程中真正得到體現,也獲得了極大的提升。

勇於擔當:不忘法務代理的初心

王春林始終堅持通過法律途徑為維護當事人實現利益保護的責任擔當。2013年10月,蒙絨公司向三井公司租賃價值為830萬美元的進口設備。由於蒙絨公司沒能按期交付當期價款,三井公司擅自隨意停機並採取保全措施,限制企業繼續使用該設備,除造成該企業直接損失外,間接損失更是無法彌補。即便這樣,申請人三井公司,仍然請求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被申請人支付360萬美元款項,與剩餘應付價款80多萬美元相比多出300多萬美元。王春林接受委託代理後,在仲裁庭三年半的審理期間,先後多次走訪代理方人員,瞭解案情的來龍去脈,並依法調查取證,提交到仲裁委。與此同時,還多次提交陳述主張,闡明觀點,引用相關法律,充分表達自己的辯論意見,取得了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認可和支持,最終僅以80多萬美元的標的額被終審裁決,為民營企業挽回300多萬美元的損失。2017年4月,被申請人呼市蒙絨公司在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後,全體員工對王春林一再表示謝意,並送上錦旗,感謝他為維護民營企業經濟利益的辛勤付出。

就是這些普普通通的案件,折射出王春林作為黨員律師忠實於法律,真誠為民服務的責任擔當。

恪守良知:贏得代理維權人的口碑

王春林律師把每件維權案都當作自己的責任和使命,維護法律的尊嚴,為老百姓代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2011年11月,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紙判決,讓被告白某、李某某夫妻償原告980餘萬元借款,這一判決結果讓夫妻兩人如五雷轟頂,不知所措。他們根本無法接受,因為他們只借了60萬元的本金,而且還償還過一部分,再“利滾利”也不能達到900多萬呀!數額上懸殊如此之大,真的令人不可思議。為此,王春林律師向內蒙古高院提起了上訴,經過大量的調查瞭解取證和庭審對證據的抗辯審查,發現被告放款不僅存在“驢打滾”的複利問題,而且,存在採取高技術手段,仿製變造借條的情形,因此,內蒙高院撤銷了原判980萬元的結論,最後改判白李夫妻僅償還原告借款50萬元,內蒙古高院的判決清楚地表明瞭原審法院900多萬的結果是冤判,從而為他們夫妻找回了公道。

法律援助:托起弱勢群體的天空

“法律援助托起弱勢群體的天空!您的鼓勵就是法律人的動力!願法律援助者享有同等的待遇。讓每一個人在司法案件中都能實現公平和正義!”當王春林律師被得到他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授予“伸張正義 無私奉獻”的錦旗時,得到大家的讚賞時,面對榮譽和掌聲,王春林律師如是說。

但是時隔十多年之久,多年經營賬目均在對方合夥人的管理、控制下,部分可以據以支撐他的訴訟請求的證據早已隨著時間的推移遺落在十年漫漫歲月,無法查找,無處維權。他向司法部門尋求幫助,相關部門指派王春林律師為他提供法律援助。王春林律師接受委託後,免費為當事人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多方查找收集相關證據,多方奔走,才使得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從2014年2月17日接受委託到2017年11月10日法院作出判決,長達三年之久,孫國彥的四個案子,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法院支持本案當事人其中兩個案子的訴訟請求。王春林律師仍在兢兢業業的努力中,我們期待他能為當事人提供更多的幫助。

圖為 孫國彥授予代理律師王春林“無私奉獻 伸張正義”錦旗

撐舉正義傘 遮護維權人——記“中國當代優秀律師”王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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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信念:打造專家型律師團隊

王春林成為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和執業律師後,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他認為社會的發展對律師的要求越來越高,僅憑個人的單打獨鬥,已遠遠不能適應律師工作發展的需要,打造專家型的律師團隊才能適應法制社會的各種要求。所以,作為一名黨員律師,把握時代脈搏,堅持法治理念,吃透法律理論,依法規範自己和團隊的代理行為,顯得尤為重要。因此,王春林與北京總部的領導共同協商,積極參與法律業務培訓講座,開展各類專業法務研討和案例分析研究,以提高團隊的綜合素質。多年來,他撰寫的多篇評述判決,專題論文,案例評析在《中國當代優秀律師》等期刊上發表。王春林在合同法領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成為這一領域的專家型律師。近20年的律師從業生涯中,他先後被電力、旅遊、產權交易中心、房地產開發公司、交通運輸公司等國有和民營企業聘為法律顧問。2015年被內蒙古總工會聘任為法律工作團成員及律師。

紮實的業務功底和無私的奉獻精神,成就了他突出的工作業績。近年來,王春林先後被中國律師之家授予“優秀律師”稱號,被內蒙司法廳黨委評選為“全區律師行業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優秀律師黨員”,2013年被評為“中國當代優秀律師”並獲得表彰和獎勵。

最近,在呼和浩特市第六次律師代表大會上,王春林律師當選為大會理事,並被推選為第九次內蒙古自治區律師代表大會代表,把自己鍾愛、崇尚的律師職業又推上了新的高度。

王春林以出眾的智慧和淵博的法律知識,成為一名優秀的專家型律師,在業界發揮著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手持公平正義的天平,維護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成為律師界的佼佼者。他忠實於法律和職業操守,潤物細無聲地用法律之甘露,滋潤著受害維權人的心靈,以一名普通黨員律師的法治情懷,在平凡的律師工作中描繪出濃墨重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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