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血淚生活和吃飽了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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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18

這兩天,PG ONE快被批得不成人形了。人民日報、新華網等媒體相繼發文,指出他的歌詞“公開侮辱婦女”、“教唆青少年吸毒“。

嘻哈:血泪生活和吃饱了撑的

這個94年出生的嘻哈歌手曾在微博中寫道:“你用一個夏天認識我,我卻用了23年成為PG ONE。”

他大概沒有想到,和這幾天的經歷相比,一個夏天似乎也太長了,只短短几天,他就從高地跌落到谷底,甚至被輿論“捶進了土裡”。

嘻哈:血泪生活和吃饱了撑的

今天,很多人說,“如果不是這件事,我都不知道誰是PG ONE”。與此相同的,這件事或許也成為了更多人認識嘻哈文化的引子,到底應該怎樣看待這種音樂,究竟什麼才是Rapper們口中的“keep real”?

每種藝術形式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嘻哈也是如此。但在一種文化面前,自說自話恐怕是無效的,它不是個人意志,更不是簡單的兩句“愛與和平”。

這種誕生在黑人中的音樂曾經因為真實與反叛,為底層人民發聲和吶喊,而今天的我們,到底是真的為了嘻哈打抱不平,還是為了批判而批判呢?

我們在去年18期曾做過一期嘻哈專題,下面是一位生活在美國的作者寫的文章。

嘻哈:血泪生活和吃饱了撑的

嘻哈:血淚生活和吃飽了撐的

無論從哪個方向開車駛入洛杉磯市中心,只要離開高速主幹道,街上就會看見一面又一面塗滿塗鴉的牆,或粗暴強烈像一群人在吶喊,或精緻清新像個登堂入室的藝術作品。

和所有藝術形式一樣,塗鴉的功能是表達,最初出現在貧困髒亂差的區域,是底層黑人對社會的控訴。

現在,塗鴉已經越過了傳統的紐約哈林區和洛杉磯的貧困地區,進入高山流水的藝術世界,成為一種象徵前衛和獨立的流行藝術。

然而最初的最初,包括塗鴉在內的hiphop是一場民權運動,是生活在窮人區的黑人和拉丁裔向社會表達存在的方式,或者說,窮人也要窮得有骨氣,窮出自己的活法,要別人知道獨立精神。

它本身是底層黑人的吶喊,用他們自己血淚的生活唱出的口頭詩歌,傳達的是種族的痛苦,是多年抗爭不得的人權和社會地位,是從西非、牙買加到美國的奴隸之路一路走來的一種爆發。

嘻哈(hiphop)和嬉痞(hippies)是兩回事,但是到80年代之後開始有交融。

嬉痞是19世紀60年代中期爆發於美國和英國的反權威反建制反戰的文化運動,注意,嬉痞文化以白人青年為主,尤其來自中產階級的富裕家庭,紐約的格林威治和舊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地區是它的起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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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白人青年想從傳統社會的制式價值觀中逃脫,但他們不採取激烈的反抗,而是借用東方哲學進行著消極反叛,

他們唱搖滾、到處旅行、建立自己的營區,崇尚自由的愛,想要一個沒有政府的桃花源,就像《阿甘正傳》裡的珍妮那樣。

他們吸收波西米亞文化,穿五顏六色的土耳其長袍,帶色彩繽紛的串珠,男女都留長髮,摒棄了強調男性紳士的西裝和展示女性優雅的裙子,他們的目標就是解放身體、解放靈魂、解放社會關係,遠離主流文化,遠離主流價值觀,遠離政治和宗教等一切會對人進行控制的事物,成為“非主流人群”。

和吃飽了撐得沒事幹要去流浪的富裕白人孩子相比,貧困區底層黑人的生活境遇截然不同。

他們缺乏社會資源,缺乏社會認同,缺乏改變自己世界的方法,甚至無法構築一個讓自己為之奮鬥的夢想,因為階層固化無處不在。

1960年代,黑人還無法找到一份像樣的工作,走在街上,仍會受到寫字樓裡白人職員從空中扔下的水袋羞辱,他們是完全被社會遺棄的奴隸後代。

1963年,馬丁·路德·金髮表演說,五年後被刺身亡,這距離解放奴隸的南北戰爭已有百年之遙,但是一百年後,失去莊園僱主的黑人還是沒有解決身份問題,他們流離失所、沒有活路。

這時,公共廁所的尿盆和洗手池還有明確的“黑鬼”、“白人”標示,極端主義還在阿拉巴馬、密西西比這些黑人聚集的州、縣製造恐怖謀殺和爆炸,對黑人、支持黑人的白人、猶太人、天主教的殺戮達到高潮。黑人孩子的天空不是藍色的,而是陰霾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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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紐約曼哈頓島北面的布朗克斯(Bronx),從1950年代到現在經歷了幾個起伏。

早期,布朗克斯的人口有三分之二是白人,由於移民不斷擠入,白人逐漸搬離,到60年代,主要居民轉化成三分之二的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以底層工薪階層為主,整個城區的經濟形態和麵貌發生了根本改變。

不久,復興紐約城市的布朗克斯高速路計劃啟動,促使了剩餘的白人和有條件遷離的居民對這個區域的徹底拋棄,有些小區和商店徹底淪為工地,有點像建三峽水電站時候被淹沒的村莊。

高速路的興建、空置率的提高迅速降低了布朗克斯區的地價,這讓搬離的居民達到30萬之眾,本就收入微薄的底層勞動者顯得更加風雨飄搖,就業機會更加渺小,在這一前提下,布朗克斯區在1970年代逐漸淪為黑幫的火拼地。

這樣的布朗克斯,和有著相似經歷的哈林區,當時就這麼成為嘻哈文化的起源地。

“我們的苦難,黑人的痛楚,我們的抗爭,我們的音樂,都是我們內心深處的傾訴,我們靈魂的表達。”旨在幫助青少年的嘻哈文化“主教”Adisa Banjoko在一篇文章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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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的音樂字字句句都是基於親身經歷的憤怒和控訴,來自社會的壓抑和對生活的不滿,以及對自由平等的大聲呼喚。

音樂和舞蹈通常都是即興的,身體的動作在節奏帶動下自發形成,有識別性的手勢其實是明顯的幫派象徵,歌詞裡始終會有一些不雅詞彙,比如幫派、流氓、棍棍等,這都是布朗克斯區幫派生活的痕跡。

當非主流人群的自我表達到了一定程度,被主流關注、為主流融合也是理所當然。

嘻哈音樂的節奏感,街舞的爆發力,廉價卻我行我素的著裝,逐漸被引入時尚領域,被流行文化追捧,發展成為一種精神圖騰,一種反社會、爭民權的行為藝術,一種“我就這樣活”的態度。

以至於今天,我們談論起嘻哈文化,所認為的只是這些表象,是見面點頭“say yo”,是對著鏡頭邊唱邊聳肩甩手,是穿著寬大的褲子和T- shirt目無旁人,是滑板鞋和滑板,是街舞,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即興說唱。

這要感謝80年代嘻哈在日韓和香港的傳播,也要感謝90年代一批將嘻哈音樂帶入鼎盛時期的音樂人。但很多真正喜歡嘻哈文化的人都在講,嘻哈已死!

千禧年之後,嘻哈早已失去了文化內核,它反社會的革命氣質正在被商業社會所吞噬。

當身價上億的饒舌歌手JayZ開始為奢侈品牌代言,當瑞德博士發明的Beats耳機估值達到30億美金,當塗鴉藝術進入英國主流博物館進行展覽、塗鴉藝術家成為另一類功成名就的藝術家......

當新一代的嘻哈、饒舌歌手不再能夠直擊靈魂,真正的嘻哈精神已經過去了,留給我們狂歡的,不過是一個鬧哄哄的空殼,一段適應時代特色的流行文化。

作為民權運動的嘻哈文化,作為政治控訴的嘻哈精神,隨著70年代的年輕人遠去。

固然,美國還留存著嘻哈生活,年紀漸長的憤青們不曾停止他們的控訴,但外形和著裝被嘻哈化的年輕一代,並不喜歡原來的表達,並不願跟隨前人的足跡去改善黑人的社會地位。他們追隨偶像,自拍,藉著嘻哈的外殼,做自己的遊戲。

“70年代,James Brown唱到:我是黑人,我很驕傲。你會有認同感,你的能量有處依託,但是現在,新一代美國青年中缺少一位嘻哈文化的領袖,說唱嘻哈音樂的人自己就沒有身體力行,誰來領導?誰能給我們文化的認同?”

嘻哈文化“主教”Adisa Banjoko說:我們可以坐在咖啡館裡討論嘻哈的政治和哲學,我們可以議論誰和誰曾經多麼了不起,可是歸根結底,這場民權運動,是我們輸了。如果我們是認真的,就需要分析一下輸在哪裡,然後繼續戰鬥,要更強、更快、更硬!

節選於《中國青年》2017年第18期專題《無Hip Hop,不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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