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案例分析|汽車4S店銷售人員如何「捲款跑路」?

舞弊案例分析|汽車4S店銷售人員如何“捲款跑路”?

01.案例背景

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國執行新的汽車銷售管理政策,對傳統汽車銷售模式帶來很多衝擊。當然,大家買車還是習慣去4S店。近年來,在汽車銷售領域連續爆出4S店銷售人員攜款潛逃事件。

2018年1月西安一家日產4S店銷售員騙取顧客購車款100萬元後潛逃;2月武漢一家豐田4S店也爆出類似事件,銷售員騙取顧客購車款40萬元、截留店內15萬元後潛逃。

02.案例回放

西安日產4S店事件

2018年元旦剛過,西安慶通英和三橋日產4S店發生一起銷售顧問涉嫌捲款潛逃的案件,導致多名車主交錢後無法正常提車。其中,陳先生於2017年12月底先後交了17萬餘元購車款,且與銷售顧問徐某約定今年1月10日提車,到了提車日期時徐某已經失聯。後經4S店查詢,這17萬餘元未進入公司賬戶,無法提車。加上其他遭遇類似情況的車主,被騙金額已超過百萬。

據陳先生講述,銷售顧問徐某帶他到4S店上保險處刷卡,還簽訂了一份《東風日產西安英和三橋專營店銷售定單》,寫明瞭所購車型、價格以及17萬餘元的購車定金,並且定單上蓋著“東風日產三橋專營店網點業務章”。根據4S店經理講述,該店收款都是在財務室進行辦理,無論收多少錢都會給顧客提供收據或發票等手續,徐某帶顧客交錢的地方是4S店給各保險公司提供的辦公場所,公司不參與那邊的管理。並且陳先生等車主提供的僅僅是一張銷售訂單,並非正式合同,而且所蓋的印章也從未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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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豐田4S店事件

2018年4月30日,多名購車顧客反映武漢中升豐田東西湖店銷售員李某捲走了近40萬元。

顧客謝女士回顧:今年2月初,她到該店選購了一款轎車,打算辦理分期付款,接待的是銷售員李某,雙方約定2月11日提車。其後李某要她將首付款和車輛購置稅轉給他,稱將錢直接轉給他,他就可以通過二手車置換程序為客戶爭取優惠。

截止2月9日,她先後3次通過手機轉賬約7萬元錢給李某。11日,她按約準備提車,到店後才得知李某已失聯,她交的錢也被卷跑。

顧客羅先生回顧:今年1月,他購車後,通過李某代辦新車上牌,並將辦牌須交的車輛購置稅2.5萬元交於李某,但此後一直未辦下車牌。8日,他到店裡找李某,並向該店負責人反映,李某當時說購置稅已經交了,發票在家,次日就為他辦理新車牌,但次日李某就失聯了。

目前共有14名顧客近40萬元被李某卷跑了,有多人未提到新車。此外,李某還截留了該公司車款近15萬元。

店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店方管理確實存在漏洞,針對漏洞他們已經採取措施,通過在顯著位置張貼告示,擺放提示牌等方式提醒顧客,不能將車款購置稅等任何錢交給銷售人員,必須將錢交到公司財務人員及公司的賬戶。以後對新進員工也會做更詳細的背景考察,避免招到李某這種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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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案例解析

近幾年來,汽車4S店銷售人員私收購車款,提供假收據假合同的案件屢有發生,早年有四川申蓉汽車銷售公司,2017年10月有深圳晨峰奧迪4S店等。

我們認為:4S店內的銷售人員在經營場所騙取顧客購車款後潛逃,邊界很清晰,4S店的管理責任不可推脫,也反映出銷售管理存在漏洞,究其原因,是4S店銷售流程設計存在致命硬傷,制度執行缺乏有效控制。

一是銷售員用業務訂單替代格式銷售合同、蓋有私刻的業務印章;二是銷售員輕易繞開財務收款後,被引導到保險代理處自行收款,或者通過第三方支付給個人;三是銷售過程缺乏任何其他崗位的牽制,對到店客戶、業務單據、數據核對等環節缺乏控制設計,再加上銷售場所缺乏任何購車流程導示,未在顯要位置貼出“嚴禁向銷售員個人付款”的風險提示,才最終釀成銷售環節失控的大錯。

風險無處不在,請大家買車付款時多加小心!

以上內容源自搜狐新聞、都市青春等公開資訊,由北京中凱興華諮詢團隊編寫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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