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杭州市區中考加分政策出爐!申請程序有變化

近日,杭州市教育局發佈《關於2018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加分項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一起來看看。


特別提醒:為響應省、市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方便考生家長辦理手續,今年的“三僑”子女、外籍華人的子女、港澳臺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申請程序跟往年相比有了一定的變化,有些只需要跑一個窗口,有些甚至不用跑了,請各位考生和家長務必注意材料的提交的地方哦。

2018年杭州市區(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大江東產業聚集區,下同)各類高中招生加分項目及有關事項如下:

符合下列四類中任何一項條件的考生,可在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

體育類

  1. 初中教育階段(指義務教育階段的七至九年級,下同)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2. 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的第一發文單位,下同)的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獎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3. 2018年杭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初中男子組、初中女子組個人項目比賽前八名獲得者。

藝術類

  1. 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競賽(現場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獎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2. 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中學組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戲劇曲藝(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協奏(四人及以下)、獨舞、雙人舞、三人舞、繪畫、書法、工藝和攝影等上述所列類別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科技類

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中學組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戲劇曲藝(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協奏(四人及以下)、獨舞、雙人舞、三人舞、繪畫、書法、工藝和攝影等上述所列類別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其他類

  1. 三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下同)、外籍華人的子女,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須隨家長在國外連續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 少數民族考生;

  3. 港澳臺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同類同項目(如體育類中的100米與跳遠,藝術類中的獨奏與協奏,三僑考生、外籍華人的子女與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項進行加分,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別或項目(如體育類與藝術類、藝術類與科技類、科技類與其他類、音樂與書法、球類與田徑等)可累計加分。

上述四類累計加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可在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

具體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備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聯〔2014〕2號)執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軍人子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一項最高分進行加分。

符合軍人子女加5分條件的考生,若同時符合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或其他類加分條件的,可與上述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其他類中獲得的加分進行累計,但最終所獲加分最高不得超過15分;符合軍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條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其他類的加分。

申請和審核程序

申請和審核工作在今年4月底前進行,逾期不再辦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學校領取並如實填寫《杭州市區2018年各類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記表》(附件5,以下簡稱《登記表》),申請加分按以下程序進行。

1.符合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加分條件的考生

,將填寫完整的《登記表》(初中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的《登記表》須經市體育局審核蓋章)與相關證書複印件等一併交所在初中學校。

2.符合加分條件的三僑考生、外籍華人的子女、港澳籍考生,由市外僑辦審核並在《登記表》上籤署意見和蓋章(審核時間及所需材料見附件4);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處室(單位)審核並在《登記表》上籤署意見和蓋章。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及申請加分的證明材料複印件,由考生交所在初中學校。

初中學校負責將本校上述符合1、2兩類別項目加分條件的考生相關材料(《登記表》、有關證明材料等)彙總造冊交區教育局(社發局),由區教育局(社發局)彙總後於4月28日前報送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公示、核准後加分。

3.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將填寫完整的《登記表》(無需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交所在初中學校,初中學校負責彙總每位申請加分考生的相關信息(姓名、性別、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後連同《登記表》交區教育局(社發局),由區教育局(社發局)彙總後於4月28日前報送市教育局,經與公安人口數據庫核實民族身份,我局公示、核准後加分。

4.符合加分條件的臺籍考生(帶《登記表》以及臺胞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和軍人子女(帶《登記表》以及附件3中規定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於4月19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杭州大廈D座附近),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市教育局公示、核准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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