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七十年代以後,日本積極擴充軍事實力。特別是1874年,日本侵略臺灣的失敗,使明治政府決定向英國定購了扶桑、金剛、比睿三艦。
1883年制定八年造艦計劃。決定每年投資三百三十萬日元,計劃建造大艦五隻、中艦八隻、小艦七隻及魚雷炮艦共三十二隻。八年間,共投資二千六百萬日元。明治政府為解決建船資金間題,除了增加稅收,還發行海軍公債。
後期,明治天皇為了解決海軍軍費不足問題,以身作則,節食縮衣,減少內廷開支等辦法籌集軍費,終於在1892年,成功購買了當時世界上最快的巡洋艦“吉野”。 日本海軍在炮火和速度上壓倒北洋海軍。
清朝北洋艦隊 | 日本聯合艦隊 | |||
鐵甲艦 | 4 | 1 | -3 | |
巡洋艦 | 6 | 20 | 14 | |
魚雷艦 | 12 | 6 | -6 | |
炮艇 | 6 | 7 | 1 | |
其他 | 6 | 6 | ||
火炮 | 約260 | 約380 | 120 | |
魚雷 | 約49 | 約58 | 9 | |
總噸位 | 約42000 | 約57500 | 15500 | |
馬力 | 約50000 | 約100000 | 50000 | |
速度 | 12.4 | 14.5 | 2.1 | |
兵力 | 約3400 | 約6600 | 3200 |
從比較表中可以看出,日本聯合艦隊比北洋已隊的實力強得多。除鐵甲艦和魚雷艇,北洋艦稍佔優勢外,其餘皆處劣勢。如總噸數日本艦又竟比中國多達一萬五千餘噸,馬力多一倍,兵了也幾乎多一倍。
日本的火炮更是在數量和速度上佔絕對優勢。比如吉野號共配備炮火三十四門,不僅舷側炮多,又多為速射炮,還是採用無煙火藥。反觀北洋艦隊配備的炮卻很少速射炮,十二公分的速射炮連一門也沒有。多為後裝炮,使用的是有煙火藥。甚至還出現彈藥不足和以次充好。戶部即停止購買外國軍火,北洋艦隊許多炮彈還內裝泥沙。由此可見,北洋艦隊大大弱於日本聯合艦隊。英國海軍年鑑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日本之所以取得“黃海之戰的勝利歸功於速射炮”。
致敬那些為國捐軀的北洋海軍將士,戰敗的責任不應該是你們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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