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經中共包頭市公安局黨委同意,包頭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派出掃黑除惡專項巡察組對市公安局所屬各公安(分)局、治安分局黨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巡察監督。

本次專項巡察主要圍繞:一是在政治大局方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的情況,查一查是否及時傳達學習貫徹中央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包頭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公安廳、市局黨委部署,將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把握和推進;是否廣泛發動群眾,在全社會形成掃黑除惡的濃厚氛圍。二是在組織領導方面,是否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機構,成立領導機構是否有效發揮職能作用,查一查是否建立並落實典型推廣、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三是在承辦的黑惡勢力案件和線索方面,查一查是否做到偵辦涉黑涉惡案件與查處“保護傘”同步進行,重點巡察黨員領導幹部和民警是否有參與、放縱、包庇《全市公安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中所列10類重點打擊的黑惡勢力,收受賄賂或者在黑惡勢力設立公司、企業入股分紅,徇私舞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根據巡察工作職責,涉及涉法涉訴、個人訴求等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方面的信訪舉報,巡察組不予受理,請按規定向相關單位和部門反映。

本次巡察時間為2周左右,巡察期間舉報電話:15848224067、15848224057、1584822402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為確保本次專項巡察工作有序開展,專項巡察期間,巡察組將嚴格執行工作和生活等相關紀律規定,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幹部群眾對巡察組的工作予以監督。監督電話:3619055。

包頭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巡察辦公室

2018年7月3日

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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