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人處世的過程中,
“堅持原則”本來很正常,
問題是:
你所堅持的究竟是原則?
還是自己的偏見?
如果任何事都
堅持自己想法才是對的,
堅持要用自己的做法,
只管自己,
別人的建議和商量,
都不願接受,
也不願意為任何人改變,
不替別人設身處地著想,
到最後可能
於人於事都會造成傷害。
你以為這是堅持“原則”,
其實不是!
你所堅持的,
不過是個人的偏見,
這就是“我執”。
堅持原則,
是指自己所堅持的,
也會為其他人所接受;
不僅現在的人可以接受,
未來的人也可以接受,
甚至過去也曾被接受過,
這才叫做原則。
做人有做人的原則,
做事有做事的原則。
做人原則首先要“保護自己”,
可是保護自己並不表示傷害他人;
考慮自己的同時,
也要尊重他人,
自己受益,
也希望對他人有幫助,
秉持彼此互惠互助的立場,
這種原則才是對的。
做事的原則,
應該要以大多數人利益為考量,
如果所堅持的原則,
是出於自私或為了少數人,
或貪圖一時的方便,
這就是偏見,
就是執著。
但許多人經常分不清
到底是“擇善固執”,
還是把個人偏見當成原則?
其實,
只要觀察別人對這件事情的觀感,
就能判斷出究竟是偏見還是原則。
如果你的想法和做法,
讓每個人都覺得受不了、痛苦,
每個人都覺得是錯的、有問題的,
只有你認為是對的,
那很可能就是偏見。
能夠符合每一個人或是多數人
共同的的想法和意願,
那才是原則。
原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它會隨時間區域環境等不同而改變,
唯一不變的是:
一定是為眾人著想,
能夠為大家所樂於接受的。
執著偏見的人,
就是我執太重。
我執會帶給我們很多煩惱,
因為自我意識太強,
自我中心太堅固,
就會堅持自己的性情或想法,
全身如同刺蝟般長滿利刺,
“稜角”很多,
動則傷人,
而無法圓融待人。
所以有人說:
“做人處事要內方而外圓”,
“內方”就是原則,
“外圓”就是不傷人。
時時提醒自己“內方外圓”的原則,
也是化除我執的方法之一。
更進一步說,
如果我們能夠放下我執,
不以自我為中心,
任何事情都能
看得開、看得淡、放得下,
而且能夠包容所有人、所有事,
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偏見,
當然就沒有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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