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任前“考廉” 常敲纪法警钟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包括哪些?”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谈谈领导干部如何自觉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

7月11日,太白县纪委、监委组织19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考试。考前精心筹划准备。制定廉政考试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分工,指定专人抽题制卷,发放准考证、考试通知以及考试范围;考中严肃纪律要求。组织19名干部统一签订《廉政承诺书》,主考人员宣读考场纪律,监考人员统一封存保管参考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等电子设备,考试全程采取录音录像;考后注重结果运用。组织人员密封阅卷,复核登分,考试成绩公示公开并装入参考人员个人廉政档案,考试情况以函件形式向县委组织部进行回复,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暂缓提拔任用。

近年来,该县始终把任前“考廉”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通过任前廉政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不断加强全县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使新任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学习党纪法规的主动性,提升廉洁从政、依法从政能力,真正做到牢记“红线”,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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