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熱點」強迫遊客購物 導遊獲刑敲警鐘

“導遊強迫遊客購物獲刑”警示旅遊從業者,不要肆意妄為貪圖私利,不要漠視和侵犯遊客權益。

去年,一則雲南導遊辱罵遊客、稱遊客騙吃騙喝的視頻曾在網上引發不少爭議。今年6月10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涉事導遊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後李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

前不久,在中國旅遊科學年會上,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李金早表示:未來旅遊市場監管不是簡單的罰款、摘牌這麼簡單,將推動旅遊違法行為入刑,觸犯刑法的嚴格按照刑事法律程序辦理。話猶在耳,雲南導遊李某就因強迫遊客購物獲刑,真可謂是大快人心,令人看到相關部門整頓旅遊市場的決心毅力。

從維護遊客合法權益、促進旅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立場看,“導遊強迫遊客購物獲刑”具有典型意義,得以警示旅遊從業者,不要肆意妄為貪圖私利,不要漠視和侵犯遊客權益,應主動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依靠優質服務贏得遊客信任。

該案的宣判有助肅清行業亂象。當下,我國旅遊市場存在價格欺詐、宰客、零團費、強迫購物、辱罵毆打遊客等亂象,不僅嚴重損害到遊客合法權益,也對各地旅遊市場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雖然各地在醜聞曝光後,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均對當地旅遊市場進行了整頓清理,但收效甚微,難以遏制從業者的非法牟利衝動。究其原因,主要就是違法成本過低,未傷及根本。而將違法行為入刑,就大幅度提高了違法成本,令從業者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承擔起較重的法律代價,進而不敢再隨意逾越法律界限。

當然,僅靠法律還是不夠的,我們還要看到旅遊產業弊病叢生的背後,還有更深層次的問題。目前導遊收入構成畸形化,往往沒有底薪,接團時還要自掏腰包,強迫遊客購物成為其核心創收手段,藉此獲得商家高額回扣、返點。可見,要從根源上解決問題,還要重新塑造旅遊產業鏈的利益分配製度,改變現行的門票經濟、購物旅遊模式,將收入分配嚮導遊合理讓渡,讓導遊依靠自身業務能力,獲得相應的合理收入和職業尊嚴,而不必費盡心思強迫遊客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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