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文要求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要達到三個100%

為不斷完善中小學生健康體檢服務模式,確保體檢質量,日前,山東省衛生計生委、山東省教育廳下發《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組織管理細則》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工作目標:各市中小學在校生健康體檢參檢率應達100%,體檢數據上報率應達100%,學生健康檔案(紙質和電子版)建檔率應達100%。

本細則適用於全省各級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承擔全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全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由省衛生計生委和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體檢辦公室和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組織實施。各級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管理轄區內的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

中小學生每學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體檢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9-12月),共分6個步驟:

(一)部署階段。4月底前,市、縣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完成醫療衛生機構報名、資質認定、審核、公示等準備工作。

(二)招標、簽約階段。5-6月份,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供的具備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名單,完成體檢機構招標工作,並組織、指導學校集中統一與體檢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6月底,對未全部完成簽約的市,省教育廳將進行督促和通報。

(三)人員培訓階段。8月底前,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共同選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由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業務培訓。

(四)健康體檢階段。9月1日起,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體檢機構各司其責,積極配合,組織開展本轄區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體檢和數據報送。

(五)督查階段。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對學生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對整改不達標的體檢機構由批准機構取消其體檢資格,對未履行好體檢服務協議的學校,由縣(市、區)教育局通報批評。

(六)總結階段。次年2月底,各市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學年體檢工作開展情況,將總結報告和有關材料分別報送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包括紙質和電子版)。資料彙總後,結合省督查組檢查結果,形成《××××年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報告》,通報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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