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邀請代表委員見證執行 助力基本解決執行難

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案情回顧

2016年7月25日,法院結合案件實際,依法認定原告田某總損失為15424元(含醫療費、務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告彭某、張某對原告損傷應承擔主要責任(60%),原告田某承擔次要責任(40%),依法判決被告彭某、張某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田某經濟損失9260.4元。且判決書明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程序

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彭某、張某並沒有履行法律所確定賠償義務,也沒有申請上訴。案件隨後進入執行階段,法院向被執行人彭某、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由於被執行人彭某、張某性格極端且行為潑辣,多次用其3歲的小孫子威脅、阻礙法官執行,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房產、工商、國土等均未查詢到可供執行的財產,遂於2016年12月20日終結該案本次執行程序。

2018年4月18日經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本院於當日恢復對該案的執行,本院立案後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恢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並且態度惡劣,該院通過銀行查控,依法扣劃了被執行人彭某銀行存款2950元,尚欠6491.4元。

7月11日上午9點,該院執行法官確定被執行人彭某、田某在保靖縣遷陵鎮花井村某組家中,隨即帶領法警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官一同驅車前往現場,電視臺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執行現場

來到彭某、田某家中,拉上警戒線,法官遂告知被執行人彭某,希望其在10分鐘之內能主動履行法律文書上所確定的償還義務,10分鐘之後法院將採取強制措施。“我沒錢,你們要怎樣都隨便!”被執行人彭某態度依然強硬,並以法院判決不公、家庭經濟困難為由,堅決不履行法定義務。

執行法官苦口婆心、釋法說理,告知彭某如其真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可走合法程序進行維權,自收到判決書15日內可提起上訴,現在也可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但不能暴力抗法,現案件已進入執行階段,希望其積極配合法院依法執行。還向其鄭重表態如法院案件判決確有問題,該院一定予以糾正,執行款一併退還,對於其反映的家庭困難問題,可依法向該院申請司法救助。不料,被執行人彭某卻並不領情,竟開始耍潑隨意辱罵法官。

10分鐘後,法官依法向兩被執行人宣讀了執行現場紀律、搜查令,開始依法對其房屋進行搜查。隨後觸目驚心的一幕突然發生,被執行人張某跑進房間搶奪衣物,阻止法官搜查,被法警拉開後便瘋狂的用頭往牆上撞,企圖通過自殘規避執行,為防止其受傷法警迅速將其控制,但張某不依不饒,故意倒在地上用盡全力掙扎,多次企圖用身體撞擊地面、桌子等硬物,執行現場十分緊張,該院法警只得緊緊抱住張某雙腿和雙手防止其自殘,僵持時間長達1個小時左右,成功的阻止了張某的自殘行為,而執行法警汗流浹背,一名女警在保護張某免受自殘傷害中手背多處擦傷。

另一邊,被執行人王某再次拿小孩威脅套路執行法官,他將自己5歲的孫子緊緊抱起,不停辱罵謾罵法官及工作人員。還謊稱其妻張某患有心臟病,法官叫來救護車後,醫生通過檢查,其妻張某血壓、心率均正常。過程中,執行工作的每一個人都高度警惕,隨時做好預防突發狀況的準備,搜索組在房屋中仔細查找,查獲人民幣1300元,銀行卡5張。

由於被執行人張某、王某思維極度固化、性格極端偏激,執行法官考慮到小孩的安全性及無人照顧問題,並沒有對張某、王某處以拘留懲戒。但該案執行法官表示,執行工作永遠在路上,“釘子案”“骨頭案”無論多難,該院會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努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攻堅

通過這次見證執行,代表委員們紛紛表示執行工作艱辛不易,將加大宣揚力度,引導群眾理解和支持法院執行工作。“今後我們將在更多的案件中把代表委員們“請進來”,尤其在典型案件執行工作中,一方面確保執行公開透明,以免造成群眾及當事人誤解,另一方面通過耳聞目睹,將法院執行工作、法治精神、守信意識傳遞到基層,引導群眾正確區分“執行難”與“執行不能”,為全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營造良好的氛圍。”該院執行局局長黃友軍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文章出處:辦公室、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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