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記27分,這名駕駛人是真「醉」了

被記27分,這名駕駛人是真“醉”了

近日,交警七大隊民警在夜查酒駕過程中,查獲一名集多項違法於一身的駕駛人,依法對其處以罰款、並一次性記27分的處罰。

當日晚8時45分左右,交警七大隊值班民警在海港經濟開發區海港大路查處酒駕,當檢查到一輛黑色轎車時,民警幾次詢問駕駛人是否喝酒,駕駛人始終不言語。民警對其產生懷疑,要求駕駛人將車熄火,駕駛人拒不熄火,開始慢慢往道路邊移動,有要駛離的跡象。民警發覺情形不對,立即呼叫支援對其進行截停,並再次要求駕駛人熄火下車。見無法脫身,該駕駛人下車接受酒精測試,經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其血液酒精濃度為6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駕駛的車輛進行核查時發現,車輛懸掛的車牌是已經失效的車牌(後經核查此車牌是此車過戶前已失效的車牌),而且車輛處於未年檢狀態。

民警當場對該駕駛人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駕駛人將面臨的處罰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照,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車輛未年檢,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民警對其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合併處以罰款1400元,駕駛證記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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