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的子女無法被錄取是「株連」嗎?還真算不上

近日,一條“兒子差點因老爸的失信行為無法被錄取”的新聞上了熱搜。

“老赖”的子女无法被录取是“株连”吗?还真算不上

今年高考中,浙江溫州蒼南饒先生的兒子發揮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沉浸在喜悅之中,學校卻來電說兒子可能無法被錄取。原因是饒先生的一個舉動: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兩年多。

此前他曾被強制執行、納入失信名單時,執行法官已明確對他告知失信後果,但當時,饒先生心存僥倖,並未正視。這下,饒先生慌了,馬上聯繫了蒼南農商銀行,分分鐘還清20萬。

法院向中學建議不錄取老賴子女

“父母失信,子女上學受限”,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了近日河北衡水桃城區法院的一封司法建議書,該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學、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轄區內所有相關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

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在信中建議:

1.學校招生簡章需載明:“報名學生家長必須沒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記錄;

2.對學校所招錄學生父母的基本情況進行審查,凡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者,一律不得錄取;

3.對已招錄學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以下為司法建議書全文:

“老赖”的子女无法被录取是“株连”吗?还真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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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賴,子女遭殃”,網友們炸鍋了!

有不少人提出質疑:

“父母失信為什麼懲罰孩子”

“這是連坐嗎?”

也有網友對此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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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網友提出疑問:

其實,法院的建議書有法可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老賴”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老赖”的子女无法被录取是“株连”吗?还真算不上

2016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老賴”子女受教育權被侵犯了嗎?

對於網友擔心法院做法有“株連”之嫌,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權,其實這是一種誤讀。

首先,司法建議只是對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他們仍可以在公立學校就讀,其受教育權有充分保障。

其次,很多網友對“老賴”的定義並不清楚。“老賴”,在法律上的名稱為“失信被執行人”。

並不是不是打官司輸了、沒錢還賬的都叫做老賴。所謂失信被執行人,是指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一句話就是,有能力償還債務但卻拒不償還的債務人。

最後,限制子女上學不是目的,限制高消費才是。孩子在學費高昂的私立學校就讀,需要父母一定的財力做支撐。老賴拒絕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卻送子女讀私立學校,是對法院執行的對峙。這一做法的初衷在於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老赖”的子女无法被录取是“株连”吗?还真算不上

當然,“株連”的觀點固然錯誤,但在實行過程中對孩子受教育權可能受到傷害的警惕,也值得執法部門的重視。

拒絕失信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影響孩子上學“老賴”馬上還錢

江蘇的“老賴”江某某從2015年年底起拒不露面,2017年8月,執行法官通過教育部門瞭解到,江某某的兒子在無錫市一所私立小學報了名,並已交了第一學期的學費7500元。通過從學校獲知的準確聯繫方式,執行法官約談了江某某,向他發出擬限制入學決定書,表示只要其不履行還款義務,他的孩子就不得在私立小學就讀,所交的學費也會被法院劃扣。

眼看好不容易才爭取來的入學名額要落空,江某某急了,連忙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將名下的房產進行司法拍賣,儘快償清債務。

“老赖”的子女无法被录取是“株连”吗?还真算不上

擔心連累兒子工作“老賴”主動還錢

今年6月12日,因為被執行人鄭某的兒子被上海某國企擬錄用,鄭某擔心自己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兒子的錄用,主動來到蒼南縣法院,還清已拖欠7年不還的1萬元。

孩子要留學“老賴”求撤“黑名單”

“法官,我想把借代某的錢趕快還了,你們快一點把我從那個黑名單上撤下來吧,不然耽誤我女兒出國考學。”7月2日,河南駐馬店驛城區一被執行人劉某焦急地說。

“老赖”的子女无法被录取是“株连”吗?还真算不上

劉某之前以自己的名義借款20萬將錢拿給朋友用,法院審理判令劉某限期還款,結果劉某表示“我就只負責借,錢都不是我用的,我不還”,態度蠻橫,還拒不申報名下財產。執行人員依法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後來劉某的女兒準備高中出國留學,前期出國準備的事宜都已做好,最後一關申請學校要求父母出具誠信記錄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劉某這才趕忙主動還款,求撤失信“黑名單”。

享受自己權利的前提是遵守相關法律,事實上,這也給“老賴”提了一個醒,高消費範圍越來越廣,如果任性當“老賴”,或會影響子女就讀、就業事宜,得不償失。“老賴”家長也應當為孩子做個好榜樣,主動承擔屬於自己的義務,誠實守信,減少失信行為,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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