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代課教師有養老保險嗎過六十周歲有補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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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辦教師已經完成了他們的使命,在教育部劃定的年限界定下,有的自動離崗自謀職業,有的被“政策”清退無奈離開學校。至上也紀末期,他們徹底退出了中國教育的舞臺,成為教育歷史上的一張特殊的“名片”;一、二十年的教學生涯,嘔心瀝血無私奉獻還沒有得到一個教師身份的確定,成了不能享受下崗待遇的下崗人員。

眼下,原民辦教師都到了“青黃不接”的年齡,養老和醫療是擺在這一特殊群體面前的兩大難題。

【1】沒有參加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的繳費分為個兩部分,即個人交納和單位交納。個人交納部分還要求掛靠在一個單位的名下。原民辦教師應該依託的單位就是學校,學校應該為原民辦教師交納屬於單位的那部分,只是原民辦教師是非編制內的長期“臨時工”,學校也就沒有給原民辦教師辦理養老保險。

不過,在各地建立了原民辦教師養老金補助的本世紀初期,有資料顯示,廣東、黑龍江等極個別省有納入社保的政策。


【2】60歲以後有養老補助。教人發【2011】8號文件,主要要求將原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險。對於辭退沒有當時給一次性補償的,進行補償。對於離崗的教師,國家要想辦法保證他們的生活。隨後,各省陸續出臺了相應的對原民辦教師進行保障的方案。

大多數地方,每月發放每年教齡的8一20元的教齡補助,做為養老金補助。甘肅是每月8元,陝西是8.7元,黑龍江、江蘇等省是10元,青海、山東是每月20元,其他均是每月10元。

就這個教齡補助的標準還是1986年《教師法》頒佈時的。是以當時當地的農民收入為基礎,已經完全不能與當今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上漲的因素相適應。可喜的是2016年教育部專門對有關單位進行了督查。相信國家會從統一的角度對原民辦教師制定統一的養老補助標準,跟當地人們的平均工資或者退休教師工資待遇相掛鉤,不斷提高他們的教齡補助待遇。讓每一位原民辦教師感受我國經濟發展對他們帶來的“紅利”!


提神只為自己


怎麼說呢,如果是正式的教師編制,那肯定會交養老保險的。民辦的有的地方財政好一點會交,財政差一點就不會,所以要想知道學校有沒有給自己交,養老保險,可以拿上身份證去當地社保局,查詢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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