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上我家小住,妻每天給兒子炒肉吃,卻讓我媽喝稀飯

我媽上我家小住,妻每天給兒子炒肉吃,卻讓我媽喝稀飯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爸當初和我媽相親結婚,那時候,我爸雖然在城裡的國企上班,但因家境差,不得已娶了並沒有工作的我媽。結婚次年,我出生。

我成長的過程,伴隨著我爸在職場的不斷晉升。冥冥之中,我能感受到我爸對我我媽的輕視,但是,我媽則選擇了忍氣吞聲。

沾我爸的光,我從小一直在城市裡生活,且考取了大學,有了光鮮的工作,並娶了城市女為妻。

婚後,沒有和父母同住,但是,週六日,我和妻會去父母家蹭飯。在此期間,我爸依然拿我媽當保姆使喚,以至於,我妻也學著我爸對我媽的態度,對我媽有所不敬。

對此,我非常憋屈,但是,又覺得我妻和我媽一週也就見面一兩次,不想因為這件事和妻爭吵,所以,我也選擇了隱忍。

前段時間,我爸單位組織療養,我爸要走半個月時間,所以,在我爸去療養的那段時間,我就把我媽接到了我們家小住。

讓我寒心的是,在此期間,妻每天都給兒子炒肉吃,等待我媽的則是稀飯、饅頭和青菜。

為這事,我呵斥妻,妻則不以為然地說:孩子現在長身體,當然要吃有營養的食物,你媽都老歪歪了,填飽肚子就行,吃肉簡直浪費錢。

一個‘老歪歪’,一句‘浪費錢’,我最終還是扇了妻兩個耳光,妻因此住回了孃家。

隨後,我媽要從我們家抽離,並懇請我趕緊把妻接回來,我不同意。

目前,我爸已經迴歸,我媽也回到了我爸身邊,只是,我和妻依然冷戰中。

難道我和妻就一直這樣冷戰下去嗎?

木子李答讀者問:

生活中,很多人都會演繹看酒下菜,你妻對你媽媽的不敬,必然傳染了你父親對你媽媽輕視的因素。

人嘛,學壞的時候往往非常容易,想一輩子做個善良的人,卻有點難。

你妻顯然不夠聰明,壓根就不覺得對你媽媽的不敬,是對你的羞辱。

所以,面對你妻對你媽的輕視,你扇你妻兩耳光,是你妻咎由自取。

做人,應該有最起碼的是非觀,既然你扇你妻耳光這件事,事出有因,那麼,你也用不著主動向她道歉,否則,你這次的服軟,換取的將是你父母年邁時,你妻子的更加叫囂。

然,夫妻兩個人也不能長時間冷戰下去。

給你的建議是:

給你妻發消息,讓她就對你媽和你們的孩子雙重標準這件事,先向你媽道歉,你一定會因為扇你妻耳光這件事向你妻道歉。

如果你妻認不清形勢,且拒絕向你媽道歉,那麼,就繼續冷戰下去,那怕是以離婚為代價。

因為你妻若真的不講理,如此婚姻也確實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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