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兒子被偷走,她卻將別人的孩子養大……

26年前,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降臨到了初為人母的朱曉娟身上。當時,朱曉娟的獨生子盼盼年僅一歲,就被家中聘請的保姆何小平“偷”離了母親的身邊。然而,用朱曉娟自己的話說,似乎是命運蓄意要捉弄她,這起事件,竟然僅僅是她此後離奇經歷的開端。

親生兒子被偷走,她卻將別人的孩子養大……

被偷走孩子,朱曉娟自然是不幸的,然而,過了4年,“幸運”似乎又降臨到了這個家庭,在河南省蘭考縣警方的一次解救拐賣兒童行動中,朱曉娟夫婦竟然發現了一個和自家盼盼十分相似的孩子。在之後的親子鑑定之中,這名孩子被認定與朱曉娟夫婦“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換句話說,孩子找到了。

此後,朱曉娟一家的生活似乎恢復了正常,“盼盼”也順利長大成人,大學畢業後在外地找到了工作。然而,就在當年孩子被偷事件發生的26年後,令朱曉娟夫婦萬萬沒想到的一件事發生了——當年偷走孩子的保姆何小平,竟然突然現身,聲稱要將自己偷走的孩子還給朱曉娟,同時還帶著一個已經取名叫劉金心的年輕男孩。

親生兒子被偷走,她卻將別人的孩子養大……

這一幕徹底弄懵了朱曉娟,但事實是殘酷的——經再度鑑定,這個被何小平一家撫養長大的“劉金心”,確實就是當年被偷走的“盼盼”,而當年被從河南找回,被朱曉娟夫婦當做親生兒子養了20多年的孩子,則根本與他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對朱曉娟夫婦而言,如此跌宕起伏、曲折離奇的經歷,無疑是慘痛的。外人很難想象,朱曉娟夫婦以及兩名無辜的孩子,心中有多少百轉千回的痛苦。然而,當朱曉娟帶著悲憤的情緒,找到當年做出錯誤親子鑑定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問責的時候,卻被一句令人無話可說的“金句”懟了回來,當時,在場的法院工作人員竟然告訴朱曉娟:“養別人的孩子也是養,養自己的孩子也是養,現在養了二十多年的孩子,一樣可以養老送終。”

如此一出令人唏噓的人倫悲劇,在河南省高院工作人員的輕描淡寫之下,竟然成了“養別人的孩子也是養”,讓這起事件充滿了荒誕的苦澀。這句話不僅激怒了朱曉娟,也讓關注事件的公眾不滿。朱曉娟的憤怒,來自於法院工作人員對其經歷嚴重缺乏同理心的表達,而公眾的憤怒,針對的則是法院工作人員面對問責群眾時那種輕慢與搪塞的態度。

親生兒子被偷走,她卻將別人的孩子養大……

從常理來看,法院工作人員說出這句話的出發點並不壞,其用意似乎是“寬慰”遭遇了不幸的朱曉娟。然而,且不論這樣的“寬慰”是否合適,作為22年前鑑定失誤責任方的法院工作人員,有什麼資格讓前來討要說法、追究責任的群眾“放寬心”呢?

此時此刻,法院最該做的不是“寬慰”朱曉娟,而是承擔起在這起事件中應負的責任,這是個公權力機構,在面對前來問責的群眾時應有的姿態。

的確,誠如一位河南省高院的工作人員所言,“鑑定結果出錯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過失,不是任何人故意的結果”。22年前的鑑定失誤,很可能是不可抗力導致的結果,就算鑑定人有責任,那也只是他一個人的錯誤。但就法理而言,當時的鑑定行為,是鑑定人作為法院下屬法醫的職務行為,出具的鑑定報告上,蓋的是河南省高院的公章,因而,河南省高院無法“置身事外”。

親生兒子被偷走,她卻將別人的孩子養大……

其實,我們並非不能理解,面對帶著一腔怒氣而來的朱曉娟,法院的工作人員也會感到委屈。畢竟,當年犯下錯誤的人不是他們,今天讓他們直接承受受害者的怒火,似乎顯得有點不公平。但是,作為國家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面對群眾時,代表的不是自己個人,而是他們背後的法院。他們的言行,不只是“一己之言”,而代表著法律的公平和尊嚴。

如今,這樣一句荒誕的“金句”,讓這起事件變得人盡皆知,恐怕是說出這句話的法院工作人員始料未及的。但這起事件正好可以成為一個教訓,告誡所有後來者,對群眾的合理訴求一定要擺正態度,否則損害的將會是自己背後單位的公信力。

撰文/楊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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