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訴前調解 雙方各退了一步
三百多業主苦等三年,沒拿到房產證。無奈之下,六十多戶業主代表對地產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地產公司協助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支付逾期辦理產權證違約金。近日,開發區法院隨同兩位特殊的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雙方答應各退一步,接受調解結果。
2013年,某地產公司出售位於大連保稅區的某樓盤,業主購房時與地產公司籤的合同約定該地產公司在2014年底前將房屋交付業主,並於一年內協助業主辦理過戶手續,如未能辦理,則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標準支付違約金。交房後,三百多戶業主苦等三年多,一直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無奈之下,六十多戶業主代表對地產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地產公司協助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支付逾期辦理產權證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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