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楊林橋鎮,檢察官辦了這樣一件案……2018

在杨林桥镇,检察官办了这样一件案……2018/7/12(697)

近日,秭歸縣檢察院會同縣法院,在楊林橋鎮天鵝村對一起非法制造槍支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該村部分村幹部、黨員代表、村民等四十餘人觀摩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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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之所以選擇到被告人居住地公開開庭審理,是因為今年以來,秭歸縣檢察院辦理的6起涉槍案件中,有3起案發地在楊林橋鎮,為了更好地打擊犯罪,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最終選擇到楊林橋鎮審理此案。此次庭審也得到了該鎮政府及天鵝村村委會的大力支持,他們一致表示,希望通過此次庭審能為當地老百姓上一堂警示教育課,讓老百姓真正認識到槍支犯罪的危害性,從而自覺防範此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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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被告人周某某通過某購物網站看到有銷售射釘槍的信息。周某某出於好奇,通過網購的形式先後購買了射釘槍、無縫鋼管、卡槽等配件,後自己在家中組裝成槍支用來打靶。經宜昌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周某某改裝的射釘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認定為槍支,周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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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圍繞案件事實訊問被告人,詳細舉證質證。被告人周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對自己從網上購買槍支零部件後組裝成槍支的行為供認不諱,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對案件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發表意見,並對被告人周某某及在場聽庭的人員進行了現場法庭教育。

何為槍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本法所稱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我國對槍支管理非常嚴格。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持有、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出租、出借槍支,只要有上述任一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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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互聯網的發展可謂突飛猛進,人們可以在網上購物、聊天,把天南地北的好東西郵寄到家。但網絡的發展正如一把雙刃劍,用好了,可以便捷生活,用不好,則會傷了自己。

違法犯罪分子充分抓住部分人對槍支的好奇心和愛好,在網站、朋友圈等銷售槍支零部件,通過分開郵遞的方式郵寄到各個買家手裡,並利用視頻教學幫助買家組裝槍支。

本案被告人周某某出於對槍支的好奇、愛好,從網絡購買槍支零部件後組裝成槍支,認為只要不用槍去做壞事就不會被查處,一步步突破國家法律對於槍支的相關規定,從而走上犯罪道路。殊不知,如果槍支被其他人獲得,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對整個社會和諧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都會造成嚴重危害,所以不要因為一己私利,做出觸犯法律又危害社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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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偏遠農村,野豬、鳥類等損害莊稼的現象特別嚴重,老百姓為了保護莊稼存在用土銃打鳥或野豬的情況,這種行為也可能涉嫌犯罪;其次,部分村民家中還存有祖輩留下來的土銃,有的甚至從未使用過,但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公民個人不能持有槍支,否則就有可能構成犯罪。在這裡也提醒大家,如果家裡有土銃或其他槍支的,請及時主動上交。

庭審結束後,前來觀庭的村民紛紛表示,此次庭審對他們的啟示很大,也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希望以後可以有更多的機會了解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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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呼籲:

槍支是非常危險的物品,不僅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更是觸犯了我國法律的底線!希望廣大百姓要以此為鑑,提升法律認識,共同打擊槍支犯罪,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ND●

文 字| 倩 倩

編 輯 | 三 木

審 校| 落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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