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十年還「口出狂言」父子雙雙要被拘留終服軟

“我現在最多拿出1萬4給袁某(申請執行人),多了我不會出。我就在這,你們要抓就抓,要判刑就判刑。”執行局辦公室裡,被執行人周某某無所謂的地對執行法官吼道。

事情要從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說起。2006年,已滿16週歲的周某與同伴前往桂陽某網吧上網,因不配合出示身份證件,與該網吧營業人員產生糾紛。隨後,周某召集二十餘名同伴衝入網吧,將網吧內電腦主機、顯示器、鍵盤、桌椅等物件悉數砸壞。經桂陽法院判決,周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周某與周某父親周某保連帶賠償支付袁某22397元整。判決生效後,周某保與周某父子二人僅支付袁某2100元,此後再無支付其他剩餘執行款。無奈之下,袁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周某保、周某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隨後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進行查詢並前往被執行人住所走訪、調查。被執行人索性外出務工,怠於履行案件義務。經查詢,被執行人周某保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周某是未成年人,暫無經濟來源。雖經執行法官窮盡各項執行措施,均執行不能,案件陷入了僵局。經袁某申請,案件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近日,申請人袁某申請恢復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將周某保、周某父子二人傳喚至法院。周某表示自己雖已成年,無職業,經濟不獨立,沒有收入來源;周某保則明確表示無錢可還,並申辯存在諸多客觀原因導致未能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面對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兩名被執行人不為所動,顯得無所謂。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一幕。

執行法官根據多年辦案經驗得出,父親在外務工多年,兒子又身強力壯,況且執行款數額不大,不存在無能力履行的情況,父子二人只是不願履行!

為維護法律權威和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決定將父子二人司法拘留。

聽聞將被拘留十五日,父子二人才明白原來這次是動真格,慌了神。又考慮到剩餘未履行的款項畢竟數額不多,如就此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得不償失。權衡利弊之下,周某保父子二人提出願意主動與袁某協商。隨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至此,一起十年未決的賠償糾紛案件在執行法官強力施壓之下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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