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宋國主君遺孀遇大火,不自救也不讓別人救,結局可想而知

伯姬者何許人也?曰:宋恭公之妻,魯宣公之女。一個出生在王侯之家,又嫁給了王侯,在我們現代人看來,此人應該是一個幸福之至的女人,本該無憂無慮的公主,可卻因恪守婦而被活活燒死。

伯姬成年之後,定了一門親事,對方是宋國主君宋恭公,門當戶對,又是知禮之家,伯姬心裡想必也甚為歡喜。按照周禮非周天子外必須親自迎接新娘,然而婚期臨近了,宋國的迎親隊伍到了,卻沒有宋恭公,伯姬心裡惶惶不安……

春秋宋國主君遺孀遇大火,不自救也不讓別人救,結局可想而知

到了該出發趕赴宋國的日子,宋恭公還是沒有到,伯姬的父母於是讓她自己去宋國,伯姬很不情願的上路。到了宋國,宋恭公要與她行夫妻之事,伯姬認為他沒有親自去迎接她,不從。宋恭公就讓人去魯國告狀,魯國派大夫季子文勸說伯姬,伯姬只好再次妥協。

十年後,宋恭公死了。而伯姬見證了宋平公、宋元公執政,直到宋景公,保守估計享年70多歲。

春秋宋國主君遺孀遇大火,不自救也不讓別人救,結局可想而知

這一天夜裡,伯姬居住的地方起了大火,宮人要將伯姬帶出去,伯姬恪守婦道,以保傅不在不能出門為由拒絕,火勢越來越大,宮人數次要將伯姬救出來,都被伯姬拒絕;而保傅遲遲未到,伯姬就葬身火海了。

年輕的伯姬結婚沒有被夫君親自迎接,妥協了,年邁的伯姬沒有等到保傅,被火燒死,這次沒有妥協,卻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事後諸侯們知道了伯姬的是,一起聚集在澶淵,認為伯姬很了不起,人死不能復生,財物可以失而復得,於是歸還了宋國的失地。《烈女傳》、《春秋》、《東周列傳》都記載了伯姬的事,評價甚高!而伯姬卻因此沒能安享晚年,好處卻都由宋國的了。

春秋宋國主君遺孀遇大火,不自救也不讓別人救,結局可想而知

那麼為什麼這樣的事發生在了宋國,而不是其他諸侯國,如果用概率來解釋,那就太牽強了,就像用“牛頓發現萬有引力是因為被蘋果砸了”一樣來掩蓋自己無能的事實。

伯姬的“保傅不在,不能出戶”的行為是因為禮教的約束,伯姬是魯宣公的女兒,魯國是周公的後代;周公制定的“周禮”,雖然當時是春秋後期,已然禮崩樂壞,但魯國依然恪守先輩所創的周禮,生活在魯國的孔子的學說核心就是克己復禮。

宋國是殷商的後代,周滅殷商之後,殷商後代以亡國者的身份為周朝服務,主持禮儀,甚至行成了以司禮為職業的群體,稱之為“儒”,此“儒”與儒家的儒還是有很大差別的。

可以說伯姬的一生都浸泡在崇尚禮教的環境了,做出這樣的事情,也不算奇怪,可為那些虛頭巴腦的禮教,而放棄自己的生命,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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