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招生政策及報名辦法出台

1、本文源自林州市教育體育局(發佈時間為2018年7月4日18點);

2、本文內容包含:林州市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出臺、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招生實施細則、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網上報名家長鬚知。

【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出臺】

7月4日,全市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會議在市九中召開,會上公佈了《林州市教育體育局關於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小編將逐一為您解讀有關2018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最新政策,歡迎圍觀。

林州市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入學工作基本原則與要求

(一)全市義務教育實行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各校在安排小學、初中招生時,要依照就近入學的原則,保證本校招生劃片範圍或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全部入學。市區公辦學校有多個校區的,分校區安排招生入學。

各學校應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入學工作,並在1個月內完成小學一年級新生的電子學籍註冊和初中新生的電子學籍轉接,完善學籍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今年小學入學年齡為6週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如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應依法送其子女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小學、初中起始年級招生原則上不再產生大班額。

(二)統籌安排,統一管理。全市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市區和鄉鎮招生入學工作要統籌安排,統一管理。各鄉鎮學校、民辦學校、公辦學校按照教體局統一安排,依次開展招生工作。

(三)陽光操作,公開透明。各市區招生學校(含公、民辦,下同)統一通過教體局招生工作平臺組織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確認,審核情況可隨時查詢,錄取結果向社會公示。

(四)嚴格按照計劃招生。各市區招生學校要根據辦學條件和師資情況科學擬定招生計劃,報教體局批准後方可按計劃組織招生。各鄉鎮學校招生計劃由鄉鎮中心學校審批後報送教體局備案。

(五)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各招生學校均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六)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特殊群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後,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學校不準拒收,入校後與轄區內學生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並不得收取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同時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則及時辦理新生的學籍註冊或接續。

(七)認真落實《林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激勵我市農村居民和外來人口進城購房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試行)》(林政〔2013〕31號)精神,妥善做好購房者子女入學工作,切實將市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服務於我市廣大群眾。

(八)做好農村留守兒童、貧困家庭兒童和殘疾兒童教育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政策,摸清底數,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按時入學;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幫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推進融合教育,針對農村殘疾兒童實際情況,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要創造條件,確保每位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等原因而失學。

(九)規範民辦學校招生管理。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要積極鼓勵發展,又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規範其招生等辦學行為。各民辦學校要根據辦學條件和師資情況科學核定招生計劃,要明確學校招生簡章,報教體局職成教科(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開學校的辦學情況、招生計劃、程序、範圍和收費標準等。鼓勵支持民辦學校採用電腦派位方式錄取,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十)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格學籍管理,規範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制度完善、公開透明、執紀嚴格、服務到位。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規範招生行為。一是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二是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三是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四是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五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六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七是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八是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九是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十是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招生實施細則】

為切實做好我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根據上級關於規範辦學行為和《林州市教育體育局關於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就讀權益,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對象和條件

(一)申請民辦學校初中七年級、小學一年級學位須具備的條件和提供的證件材料:

申請小學一年級的必須年滿六週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請初中七年級的須是2018屆小學畢業生。

1、林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供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

2、非林州籍在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證、父(母)一方的林州市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林州市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明)和戶口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讀證明。

(二)申請市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須具備的條件和提供的證件材料:

1、市區戶籍適齡兒童:

市區戶籍(原城郊鄉新劃入市區的不包括在內)且必須年滿六週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需提供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

3、持房產證、不動產證等正式購房手續的適齡兒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有效憑證(購房合同和購房稅務發票)。

4、在市區購房但無房產證或購房有效憑證(購房合同和購房稅務發票)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購房合同、繳費二聯單和近三個月水電正式交費單據。

(三)申請市區公辦初中七年級學位須具備的條件和提供的證件材料:

1、市區戶籍的,需提供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和2018屆小學畢業證。

2、非林州籍在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證、父(母)一方的林州市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林州市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明)、戶口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讀證明和2018屆小學畢業證。

3、持房產證、不動產證等正式購房手續的適齡學生: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有效憑證(購房合同和購房稅務發票)和2018屆小學畢業證。

4、在市區購房但無房產證或購房有效憑證(購房合同和購房稅務發票)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購房合同、繳費二聯單和近三個月水電正式交費單據和2018屆小學畢業證。

5、在市區公辦小學畢業但在市區無房產的學生直接在網上報名,系統自動審核,然後根據學校學位剩餘情況和學生志願進行電腦派位。

二、招生日程安排

(一)民辦學校

1、民辦學校上報招生計劃時間:7月6日前

各民辦學校要根據辦學條件和師資情況科學核定招生計劃,報教體局職成教科(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開學校的辦學情況、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等。

2、民辦學校網上報名及現場審核時間:7月9日—7月22日

學生或家長登錄報名系統,填寫真實有效的姓名、身份證號、街道、居委會、地址、頭像等信息。選擇志願學校。攜帶各項資料的原件提交給志願學校審核。學校初步審核材料原件通過後,打印信息表一式兩份(學校留存一份,家長留存一份),審核結果在網上公佈。

民辦學校招生採用電腦派位方式錄取。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直接錄取報名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在教體局和相關執紀執法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派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經學校申請,市教體局同意,由學校再組織一次招生,報名人數不超過剩餘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報名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剩餘招生計劃的仍通過電腦派位完成。通過電腦派位產生的預錄取名單分別報教體局職成教科(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和基教科審核後,學校予以錄取,被錄取學生或家長在錄取花名冊上簽字確認。

(二)公辦學校

學生或家長登錄報名系統,填寫真實有效的姓名、身份證號、街道、居委會、地址、頭像等信息。

3、公辦學校現場審核時間:8月下旬(現場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教體局微信公眾號和林州市市區學校招生報名服務平臺)

學生或家長攜帶各項資料的原件提交給現場審核點。現場審核點初步審核材料原件通過後,打印信息表一式兩份(學校留存一份,家長留存一份),審核結果在網上公佈。

各校通過現場審核、入戶走訪等確定符合招生條件的預錄取名單,報教體局審核備案,教體局審核後下發已錄取學生電子錄取通知書,各校自行打印。

三、招生要求

1.公辦學校一律實行劃片招生,原則上不得跨區域招收擇校生。各公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選拔新生。

2.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是學校,教體局負責監督、協調、審核,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公示領導小組名單,制定具體招生方案和應急預案。

3.各公民辦學校必須統一通過林州市市區學校招生報名服務平臺招生。(關注教體局微信公眾號lzsjtj,從底部菜單進入“招考查詢” “市區學校報名”。)

4.對在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責令返原籍就讀;對證件把關不嚴,私自接受不符合條件學生的學校及相關責任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每個符合條件的學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已參加民辦學校報名,並經教體局審核錄取的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新生,不再參加公辦學校的招生錄取。

6.各校要公佈招生諮詢電話。認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網上報名步驟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使中小學招生報名流程程序化、規範化,為社會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度較高的招生平臺,形成報名、錄取一體化管理的網絡機制,今年市區初中、小學新生實行網上報名。教體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綁定的林州市市區學校招生報名服務平臺小程序為唯一合法報名平臺。網上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選擇報名學段,選擇報考民辦學校的還要選擇志願學校。

第二步,認真填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等各項信息。

第三步,上傳學生頭像照片。

第四步,點擊“保存”,完成網上報名。

【三、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網上報名家長鬚知】

1.請各位家長仔細閱讀《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招生實施細則》、《林州市市區學校報名系統操作手冊》及本須知後,再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需在統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廣大家長要對照《林州市2018年市區中小學招生實施細則》中的申請條件提前準備好各項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在規定報名期限內,網上報名及現場審核時間的先後不作為學位安排的依據,家長可錯開高峰,以免浪費您的寶貴時間。

3.義務教育階段不能擇校。家長鬚對照自己的條件進行網上報名,填寫真實有效的街道、居委會、地址信息。經現場審核與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其申請為無效申請。

4.申請者提交的網上報名材料必須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如果在現場審核過程中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質疑,可要求申請者補充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請家長積極配合,我們將通過各種途經進行核實,或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或進行電話隨訪、上門家訪等。

5.有市區戶籍也有與戶籍地址不同的房產或者有多處房產的,只能選擇一處地址對應的街道、居委會報名,重複報名無效。

6.現全國學籍已聯網,凡是已在各地各類學校上過小學一年級的學生,不能參加本次報名,否則註冊學籍時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後果自負。

7.家長網上報名後,請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在現場審核期間遞交指定審核點,審核期過後不再受理,只能按照審核未通過處理。

8.在網上報名成功後,家長不可更改各項報名信息,如因填寫失誤確需修改的,現場審核期間在審核點修改。經過現場審核以後,將不能再進行任何改動。

9.網上報名系統為每一位申請人都建立了個人檔案,請家長網上報名成功後,隨時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學生的狀態和相關通知安排。

10.新生註冊學籍的信息全部從網上報名系統中獲取,冒名頂替或信息虛假的學生一律不註冊學籍。

11.每個學生都需報名,雙胞胎報名時,家長應注意要分別為每個孩子註冊,並分別錄入信息。

12.上傳的學生照片要求為頭像照片。

13.審核點所在學校不是錄取學校,最終錄取結果以網上和錄取學校門口張榜公佈的錄取名單為準。

14.每個符合條件的學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已參加民辦學校報名,並經教體局審核錄取的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新生,不再參加公辦學校的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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