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自內心的才是真愛

清舟

天子章第二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于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雲:‘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註釋】

1 親:父母。

2 惡(wù):憎惡、厭惡。

從“愛”字的字形可以看出,愛是要發自內心的。或者說僅有外在的孝行還不能真正稱為愛。按照這個標準,愛其實並不容易做到。隨著我們年齡的增長,父母也在一天天老去,正如一首歌裡唱的那樣:身姿不再挺拔,鬢邊滿是霜花,眼睛也失去了光華。而且思維也遲鈍了,手腳也笨拙了,體力越來越差,甚至不能自理了。從外在的審美和一般人的心理慣性出發,父母已沒多少可愛。面對這樣的父母,仍能發自內心去愛的人,必定是有大愛心之人,也只有真正具備這般大愛心之人,才會真正愛天下蒼生,才有資格成為“天子”。這樣的天子,自然不會厭惡別人,也不會被別人厭惡。從主觀上說:他自己也不敢厭惡別人,更不敢被人厭惡。因為那樣不符合他的愛心,或者會給自己和父母招怨,甚至招災。他怕父母遭遇這一切。做不到這些,便不符合孝經對天子的要求。

發自內心的才是真愛

3 敬:尊敬,敬重。

“敬”左邊是個茍字,表示急切或謹慎,右邊是一手持鞭。本來的意思是發自內心的嚴肅、認真。可見,用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父母,不因他們年老而忽視,不因他們“沒什麼大事”而草率,將父母始終放在心中,保持重視。這才是敬。而對父母和顏悅色、禮貌周全,只是最起碼的要求。因為敬父母,所以對什麼人什麼事都不敢懈怠。因為那樣可能會因疏忽而得罪人,因失誤而鑄成大錯。而對於天子來說,得罪了人,出了錯,都不是小事兒。都可能帶來大麻煩,他不願父母為自己擔心,或受自己連累。所以他不敢稍有懈怠。

對於“不敢”這個說法,可能會有人不理解。那麼我就講個故事給大家聽:魏文侯是戰國時期第一位霸主,他的太子出門遇到了賢士田子方,施禮拜見。田子方沒有還禮。太子很不高興,就問道:是富貴能讓人驕慢,還是貧賤能讓人驕慢呢?田子方回答說:當然是貧賤了。富貴者哪裡敢對人驕慢?國君對人驕慢就失去國,大夫對人驕慢就失去封地。失去國的,沒聽說誰準備一個國等他去做國君的,失去封地的,沒聽說誰準備好封地請他去做大夫的。貧賤的士人如果建議不被採納,作為不相投合,就穿上鞋走了,到哪兒還不能貧賤呢?太子深感慚愧,向田子方謝了罪。

4 慢:怠慢、傲慢。

發自內心的才是真愛

5 盡:完全、完美。

6 德教:道德教化。

7 加:施加,推行。

8 刑:規範、示範。

9 四海:全國。

10 蓋:是。

11 《甫刑》:《尚書·呂刑》篇的別名。

12 一人:天子。

13 兆民:眾民,兆是比萬和億更大的數量單位。

14 賴:依靠,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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