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親沒盡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拒絕贍養?

作為嬰兒的你,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父母照顧直到長大成家立業。而在這一路的陪伴中,父母也從不對我們吝嗇。有這麼一句話:父母養孩子大,子女養父母老。只是,為何卻有些為人子女的不願意贍養自己的父母呢?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如果父親沒盡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拒絕贍養?

無論是從倫理道德還是從法律上來說,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

沒沾老人光,拒絕贍養老人

今年81歲的張老伯,家住一偏僻的鄉村裡。他早年喪妻,晚年喪子,飽嘗人生痛楚。讓他最為心痛的是,如今躺在病床上,身邊連個端茶倒水的人都沒有。三個女兒都對他不管不問,張老伯心寒不已。

如果父親沒盡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拒絕贍養?

眼看一日三餐都成了難題,張老伯只好將三個女兒和孫子告上了法庭。

然而,三個女兒卻各有說辭。她們覺得父親張老伯的土地和宅基地都由其孫子接手,她們沒沾一點光。因為這樣,三個女兒都不願意贍養自己的父親。

要知道,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這是起碼的道理。不管作為子女的有沒有得到父母的財產,都應該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法律將會對其依法制裁。

分家不均,三個兒子互扯皮

家住某村的段老漢,時常望著村子裡的三棟“小洋樓”流淚,那是他三個兒子的房子。

妻子早年去世,段老漢含辛茹苦將三個兒子拉扯成人。前幾年身體還算硬朗時,他還經常到兒子家幫忙幹活。如今行動不便的段老漢,卻被三個兒子遺忘在老房子裡。

如果父親沒盡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拒絕贍養?

在段老漢三個兒子的心裡,都對自己很不滿。三個兒子指責他偏心,分家時不公平。兒媳婦也一肚子怨言,嫌棄嫁入段家時給的彩禮太少。段老漢老淚縱橫,勞碌一輩子,最終卻落下兒子的不滿。

手心手背都是肉,哪有父母不疼親骨肉的呢?對於三個兒子這樣的做法,段老漢可是傷透了心。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如果父母生活困難或無法自理,子女又不願意給生活費和醫療費,該怎麼辦?

該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因子女不贍養老人的行為,導致老人身體或者其他方面出現嚴重情況的,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這是刑事犯罪,子女要承擔相應的刑罰。

如果父親沒盡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拒絕贍養?

但是,這就涉及到了另一個問題。如果說,父親沒盡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拒絶贍養父親呢?

自貢市富順縣一名30多歲、有家室的男子曾某,曾與另一名女子同居生下了一雙兒女,欠下兩份“情債”,對孩子也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2016年,已經70的他已無力養活自己,於是要求非婚生的一雙兒女承擔贍養義務,但遭到拒絕。2017年6月,曾某將一名婚生子和兩名非婚生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三個孩子承擔贍養義務。

那麼,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義務的父母,子女是否可以拒絕贍養呢?其實,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如果子女一直未主張,則視為放棄。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並不因此而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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