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扣押車輛 突然衝出來六七個人

法院扣押車輛現場,突然衝出來六七個人,他們都是“老賴”的親友,面對這樣的局面,執行法官會怎麼做呢?

被告張某某和張某向原告蕪湖XX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制造公司)購買商品混凝土,原告陸續向被告供應商品混凝土共計1991立方,被告僅支付60000元。經雙方結算被告拖欠商品混凝土貨款457460元。此後,經原告多次催討,2017年9月18日,原告與被告張某達成付款協議,張某某承擔保證責任。後二被告未履行該協議,遂成訟。判決生效後,二被告均未履行給付貨款的義務。

隨後,製造公司向蕪湖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立即展開財產查控,查詢到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無存款,只有一輛轎車,於是執行法官決定對車輛採取扣押措施。

執行幹警來到被執行人家中,向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告知依據法律規定,將對其車輛採取扣押措施。此時,被執行人張某某的五六個親友突然出現,企圖阻止執行,場面一度十分緊張。執行幹警沒有立即採取措施,而是耐心解釋,告知他們現在法院在依法執行公務,張某某的行為涉嫌拒執罪,並詳細說明不利後果,圍觀群眾紛紛表示應該配合法院工作,張某某親友的情緒也從一開始的非常牴觸到逐漸緩和,主動將車內物品取走並讓執行法官將車開走。

蕪湖縣法院執行幹警不畏艱難,捍衛法律尊嚴,以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為宗旨,堅決執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