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切實做好中小學生健康體檢,達到三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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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省衛生計生委、山東省教育廳下發《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組織管理細則》的通知(點擊文末的閱讀原文可查看)。

《通知》中明確工作目標:各市中小學在校生健康體檢參檢率應達100%,體檢數據上報率應達100%,學生健康檔案(紙質和電子版)建檔率應達100%。

細則範圍有哪些?各部門職責如何規定的?請隨小編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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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組織管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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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抓好《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魯衛辦字〔2017〕163號)文件的貫徹落實,不斷完善中小學生健康體檢服務模式,確保體檢質量 ,特制定《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組織管理細則》。

一、政策依據

根據《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衛醫發〔2008〕37號)、《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實施辦法》(魯衛辦發〔2009〕4號)、《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質量控制標準(試行)》(魯衛辦字〔2009〕94號)、《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2017版)》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魯衛辦字〔2017〕163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細則。

二、實施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全省各級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承擔全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

三、工作目標

各市中小學在校生健康體檢參檢率應達100%,體檢數據上報率應達100%,學生健康檔案(紙質和電子版)建檔率應達100%。

四、部門職責

全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由省衛生計生委和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體檢辦公室和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組織實施。各級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管理轄區內的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

(一)教育部門職責

1、市教育行政部門:(1)負責組織管理轄區內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聯合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2)對學校擬申請名單外的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與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共同協商、確定後加入公佈機構名單;(3)通過競爭性磋商或招標方式確定承擔市直屬中小學校體檢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並及時組織、指導學校與體檢機構簽訂體檢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和經費撥付時限;(4)總結每年轄區內學生體檢工作並報省教育廳。

2、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中小學生體檢工作;(2)負責對經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後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備案管理,備案期限2年;(3)將學校擬申請名單外的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報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4)通過競爭性磋商或招標方式在名單內確定承擔本轄區內體檢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工作實際確定1所或多所機構;(5)及時組織、指導轄區內中小學校與體檢機構集中統一簽訂體檢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和經費撥付時限,督促並確保學校依法依約履行服務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6)向社會公佈承擔本轄區內中小學生健康體檢醫療衛生機構名單,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7)根據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健康指導意見,制定促進學生健康的相關措施;(8)總結每年轄區內學生體檢工作並報市教育局。

3、中小學校:(1)在市、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指導下,及時與體檢機構簽訂體檢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和經費撥付時限,並將體檢服務協議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1份存檔;(2)主動協調和配合體檢機構,組織完成每學年學生健康體檢任務;(3)負責將學生健康檔案納入學校檔案管理內容,有條件的學校可安裝山東省學生健康體檢管理系統,完成體檢數據的建檔和查詢工作;(4)在校體檢時,應提供符合《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質量控制標準(試行)》要求的體檢場所。若學校場所受限,應與體檢機構協商,組織赴機構或租借符合標準的安全場所進行體檢,有關費用由學校承擔;(5)及時向家長反饋學生個體報告單(書面報告或引導家長登錄www.sdjktj.com進行網絡查詢),並根據區域分析報告落實相關健康干預措施。

(二) 衛生計生部門職責

1、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1)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管理轄區內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並對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2)負責轄區內體檢機構認定後的審核工作;(3)對學校擬申請名單外的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審核確定,與市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後加入公佈機構名單;(4)對承擔中小學生健康體檢任務的體檢機構以及開展健康指導和干預的單位,實行網絡賬戶統一分配,動態管理;(5)定期組織轄區內學生健康體檢醫務人員的培訓、考核;(6)督促本轄區體檢機構體檢數據採集、彙總工作,及時報送省衛生計生委;(7)根據體檢結果,撰寫本轄區中小學生健康狀況分析報告並制定健康指導意見,將區域分析報告於體檢後6個月內反饋給同級教育行政部門;(8)每年將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總結報省衛生計生委。

2、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1)配合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管理轄區內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2)定期組織轄區內學生健康體檢醫務人員的培訓、考核;(3)指導、監督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和數據報送工作;(4)根據健康體檢醫療衛生機構資質要求,對申請機構進行認定,並將認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名單報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後,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5)學校所在地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跨區進行體檢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資質認定和管理;(6)根據體檢結果,撰寫本轄區中小學生健康狀況分析報告並制定健康指導意見,將區域分析報告於體檢後6個月內反饋給同級教育行政部門並報送市衛生計生委;(7)每年將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總結報送市衛生計生委。

3、體檢機構:(1)按照與學校簽訂的服務協議要求完成學生體檢工作;(2)統一使用省衛生計生委制定的《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表》,並負責印製;(3)統一使用山東省學生健康體檢管理系統完成體檢數據採集、彙總、上報,對學生健康體檢數據進行個體和群體的統計、分析、評價,提出健康指導意見,於體檢後1個月內將個體報告單和學校綜合體檢報告單反饋給學校,並協助學校建立學生健康檔案;(4)制定學生健康體檢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5)保證體檢質量和服務水平。

五、工作步驟

中小學生每學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體檢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9-12月),共分以下6個步驟:

(一)部署階段。4月底前,市、縣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完成醫療衛生機構報名、資質認定、審核、公示等準備工作。

(二)招標、簽約階段。5-6月份,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供的具備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名單,完成體檢機構招標工作,並組織、指導學校集中統一與體檢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6月底,對未全部完成簽約的市,省教育廳將進行督促和通報。

(三)人員培訓階段。8月底前,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共同選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由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業務培訓。

(四)健康體檢階段。9月1日起,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體檢機構各司其責,積極配合,組織開展本轄區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體檢和數據報送。

(五)督查階段。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對學生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對整改不達標的體檢機構由批准機構取消其體檢資格,對未履行好體檢服務協議的學校,由縣(市、區)教育局通報批評。

(六)總結階段。次年2月底,各市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學年體檢工作開展情況,將總結報告和有關材料分別報送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包括紙質和電子版)。資料彙總後,結合省督查組檢查結果,形成《××××年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報告》,通報全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抓好組織管理工作。

(二)細化落實措施。各級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明確聯絡員,開展經常性的調度和督查工作,對工作開展好的要進行表揚,工作開展不好的要進行通報約談,努力形成上下聯動、系統推進的合力。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體檢機構、學校要廣泛宣傳,讓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贏得社會廣泛關注,營造相關各方認真參與,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

(四)確保信息安全。各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要增強安全意識,落實相關標準規範,嚴格監管不同等級用戶的數據接入和使用權限,並確保數據在授權範圍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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