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停止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及職工子女上大學學雜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

关于停止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及职工子女上大学学杂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各縣市區管理部、礦業集團分中心: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及風險隱患排查的通知》(建辦金函〔2018〕284號)要求,凡不執行或選擇性執行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以及當地出臺政策突破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一律進行糾正。根據此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對職工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難、子女在大學(含研究生、留學生)就讀期間所繳學雜費提供住房公積金,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執行。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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