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一船主禁采期頂風采砂作案受重罰!

7月6日,在辰溪縣水利局河道採砂管理股辦公室,船主曹某某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當場認罪悔罪,接受處罰,並表示不再進行盜採行為。

7月4日,辰溪縣水利局河道採砂管理股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火馬衝鎮灘頭村河段非法卸沙。當天,縣水利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進行勘察取證。

「懲治」一船主禁採期頂風采砂作案受重罰!

經查,該卸沙船主曹某某所卸砂礫石來源於仙人灣鄉龍虎溪村河段,於7月3日晚盜採所為。因當事人在禁採期採砂,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縣水利局依法對其相關船隻暫扣處理,並處以6000元人民幣經濟罰款。

據悉,辰溪縣早在今年5月初就向各沙業公司、採砂船主下發禁採通知書,禁採期為5月15日至7月15日。為確保安全度汛,進入禁採期以來,縣水利局執法部門堅持巡河常態化,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到船到人,對頂風作案、私採盜挖者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確保全縣各河段在汛期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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