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太多關於你的東西,清醒的時候放不下矜持,不敢說“我喜歡你”。
只有在每一個多愁善感的夜,思念會縈繞上心頭。
只有在朋友的聚會上酩酊大醉,才敢說“喜歡你”。
在那個秋風蕭瑟的金色季節,
在那個四十平米的教室,
你讓我認識了暗戀,
從此便是我一個人的天荒地老。
每個人都有一個死角,自己走不出去,別人闖不進來。
我把最深的秘密藏在那裡,
你不懂我,
我不怪你。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人與人之間最遠的距離,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卻忘了,其實最心酸的是,你我
多年未見,我念你如初,你卻笑問我名。
暗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會坐立不安,會胡思亂想,會小鹿亂撞,會發呆傻笑,會改變自己,會瘋!
哪裡有什麼偶遇?都是我在蹲點,好嗎。
遠遠看他一眼就很開心,他走在後面,我在前面緊張得路都走不好。只要他找我聊天,我就是“四我”,我不困、我不忙、我有時間、我不洗澡了。朋友圈裡他發的每一條狀態,我都當做閱讀理解來看。
暗戀!感覺自己像一個變態,你能感受作業本放在一起的幸福感嗎?想讓他吃醋,又怕他祝我幸福。怕他知道,怕他不知道,怕他知道裝不知道。
大好的青春遇見他,慫得一逼!以前不懂暗戀是什麼?後來出了一個詞“戲精”。為了不讓別人看出來我對他特別好,我只能對所以人都特別好。我想給他吃一顆糖,於是,我買了很多糖,大費周折的把糖分給每一個人,然後故意漫不經心的走到他面前:“喂,你吃不吃?”
暗戀就是他走過的路,我走上去都會感覺很舒服,他摸過的東西我都想摸一下。遇見他覺得是最幸福的事,一想起來就會笑,一直笑道下次再遇見他。從別人口中聽到他的名字,都彷彿戀愛了。
然而距離他最近的時候,卻是在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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