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辛大師談野生動物保護:鸚鵡案蟒蛇案鴻茅藥酒豹骨案

天辛大師談野生動物保護:鸚鵡案蟒蛇案鴻茅藥酒豹骨案

妖盡玄門,絕不是是中國式管理滅絕。

天辛大師對全國400多個鳥市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觸目驚心:中國野鳥種類中,約3/4種類的鳥兒曾被被捕捉販賣,有些種類在各地市場上的數量非常大。濟南鳥市上,經常可以看到的野鳥有近60種,其中,多數是國內保護級別為有益鳥類。

近年來的“大學生掏鳥窩案”“農民採三株野草案”“”爬寵店蟒蛇烏龜案“等民間案件以及規模上億的鴻茅藥酒豹骨大案,無不顯示了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法規上的滯後之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上的行政腐敗痛點。鸚鵡案的申訴行動,也讓個案適當保留溫度,持續為立法機關和輿論公眾所關注,進而形成推動法律修繕,督促行政執法的強大合力,這也是比民間罪案更具深度的普適正義。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將來的司法解釋,把“野生動物”與“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區別對待,今後類似王鵬這樣的“犯罪分子”,或將不再因為販賣等行為判以重刑,出現法不責眾亦或是司法打擊面過大的情況。儘管允許“人工繁育”,但程序繁瑣、關口頗嚴,根據國家林業局名單,暗箱操作的企業單位卻可以大肆經營貿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可謂“明禁實放”。這些體制內的雙軌貿易黑洞,正是犯罪分子們執著申訴的目標和意義所在。

寵物鳥習俗是對野生鳥類生存的第一大威脅。此外,中國的野生鳥類還面臨著“被吃”、“被放生”兩大劫難。

國家司法鑑定中心說:“這些案件已經在逐年增多。”捕獵野生動物的非法行為仍大量存在。法律和制度的漏洞,給了非法捕獵者可乘之機。只要主管部門願意管,在法律層面是可以查出來的,但沒有管。”

有觀點認為,提高人們的保護意識需要一個過程,而且,等到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人們衣食無憂用不著再販鳥,鳥兒們自然就得救了,你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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