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宴請、同學聚會、朋友吃飯…
很多場合都少不了喝酒,
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有很多......
小夥伴們對於“中國式勸酒”一定不陌生。
但是看了下面這個事件,你還敢勸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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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
由於勸酒致使被勸酒人人身受到傷害的,
勸酒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種勸酒情形要承擔法律責任
1
強迫性勸酒
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
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
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
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
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除此之外,不只是酒桌勸酒會受到法律制裁!如果醉酒者在路上出了意外,也脫不了干係!違背了共同飲酒者應盡的相互關照的義務,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杯中物雖好,不可貪杯,
切勿酒駕哦!
關心身邊的飲酒者,
擴散給他們都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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