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確定 最低每生每年710元

山東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確定 最低每生每年710元

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近日,山東省財政廳、教育廳印發《關於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撥款標準、適用範圍、經費開支範圍、經費保障等方面對建立全省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作出部署。

山东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定 最低每生每年710元

——制定撥款標準,確定落實時限。綜合考慮外省情況和本省實際,同時兼顧各地財政負擔能力,山東省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最低標準確定為每生每年710元,自2018年起正式執行,確有困難的市、縣(市、區),必須在2020年以前落實到位。為確保各縣(市、區)能在明確的時間節點足額落實撥款標準,要求各縣(市、區)制定撥款標準落實時間表,經市級彙總後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

——明確適用範圍,規範開支內容。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適用範圍覆蓋全省所有公辦幼兒園(包括教育和其他部門辦園,企事業單位、部隊、集體辦園),對市、縣(市、區)認定公佈的辦園行為規範、達到相關辦園標準,且收費不高於同級公辦園收費標準2倍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公辦園標準給予生均經費補助。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重點用於保障幼兒園正常運轉、完成保育教育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幼兒園要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統籌安排財政撥款、保教費收入等各項資金,在足額落實公用經費的同時,保障好教職工人員經費等各項開支需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補助經費由幼兒園統籌用於保育教育活動等方面支出。

——落實經費保障,強化資金管理。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落實省定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幼兒園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責落實,省財政結合學前教育獎補、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均衡性轉移支付等資金加大對市縣的支持力度。各級財政、教育部門加強對各級各類幼兒園特別是民辦園辦園和財務管理情況的考核評價,督促有關幼兒園完善經費管理辦法,科學規範使用補助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和擠佔挪用、違規使用公用經費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山東省財政廳教科文處負責人介紹,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的建立,將整體提高幼兒園經費保障水平,有助於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有力推動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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