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审计问题线索移送,上杭有《办法》!

「亮点」审计问题线索移送,上杭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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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审计问题线索移送,上杭有《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县纪委监委与县审计局信息共享、协调办案、优势互补,形成联动工作格局,确保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追责。近日,上杭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

一是县纪委监委与县审计局各明确一名线索移送联络员,负责线索移送、接收工作。

二是问题线索实行月报送制度,每月1日前,县审计局联络员将上月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后,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以书面形式办理,并填写《问题线索交接单》报送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室联络员。

三是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制度,县纪委监委联络员对县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30日内提出线索处置意见,并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是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县纪委监委及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明确承办人并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在线索核实清楚后15天内将处置结果书面告知县审计局。

五是严格保密制度,问题线索管理、办理及督办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泄密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县审计局陈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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